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打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垄断,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1〕1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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