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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1227163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1年11月17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政府办 文  号:双政办发〔2021〕50号 生效日期:2022年01月19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双柏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制度》已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双柏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及时有效推进相关专项工作,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依据《双柏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主要是研究、协调和处理县人民政府工作中的专项工作或重要政策文件文稿,协调、督促、推进工作落实,作出专项决定。如确需对重要事项、重要问题及时作出决策的,会后需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确认。

第三条    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由县长、副县长、政府办主任或者受县人民政府领导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召开。

第四条    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方案须经主持会议的领导批准。

第五条    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会后要及时形成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按照程序报县长审定,由主持人签发。

第六条    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涉及的工作或事项,县政府办督查室、相关股室要及时跟进督查和反馈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不断增强政务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第七条    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股室负责承办。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方案审批流程

2.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格式

3.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制发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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