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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男性家族排查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203885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0年06月20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政府办 文  号:双政办发〔2020〕37号 生效日期:2022年02月23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双柏县男性家族排查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双柏县男性家族排查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动双柏县男性家族排查系统建设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建设工作任务,结合双柏县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双柏县男性家族排查系统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双柏县男性家族排查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明乾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李学鹏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培金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苏晓燕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正林   县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

苏兴荣   县民政局局长

牛泽华   县财政局局长

李海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段晓荣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何荣东   妥甸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周  燕   大庄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郭得华   嘉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尹发军   法脿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段国新   大麦地镇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

罗春学   安龙堡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尹丽萍   爱尼山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袁  岗   独田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苏家高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妥甸派出所所长 

张进波   县公安局嘉派出所所长

徐  啸   县公安局大庄派出所所长

韩成龙   县公安局法脿派出所所长

罗  勇   县公安局大麦地派出所所长

普晓兴   县公安局安龙堡乡派出所所长          

鲁华荣   县公安局爱尼山派出所所长

谢德军   县公安局独田派出所所长 

杨晓阳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方  宁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刘培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根据需要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在另行发文。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全县男性家族排查系统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男性家族排查系统建设工作,加强与各乡镇的沟通协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排查建档(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各乡镇根据统一的操作规范,集中宣传发动村(社区)、村民小组开展家族(家系)的排查、梳理、图谱绘制建档工作。建立乡镇、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村民小组联络员制度,设立联络员名单。由乡镇公安派出所组织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对具体操作规范进行培训,并组织村(居)委会、村民小组以公安派出所登记的户籍人口为基础,入户了解家族关系,初步确定采集名单,获取入赘、人在户不在、收养关系等人员情况,建立家系图谱表,由公安派出所负责录入数据库。

(二)第二阶段:采集录入(2020年7月1日至10月30日)。各乡镇组织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村民小组按照确定的采集名单入户进行采集。入户采集时,进一步向采集对象核对家族关系,适时更正采集名单。对入赘、人在户不在及收养关系的男性单独进行血样采集,完成样本采集后,将相关人员信息交由乡镇公安派出所录入。

(三)第三阶段:送检检验(2020年11月1日至12月 31日)。县公安局要及时完成各乡镇采集送检血样的检验工作,各乡镇公安派出所对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于2020 年12月2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方宁,联系电话:0878-7712543)。

三、工作措施和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男性家族排查系统建设工作在社会救助和社会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要认真组织乡镇公安派出所、各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开展好此项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做到样本采集质量可靠,信息录入准确无误,务求一次到位,避免重复采集。

(二)强化协调配合。此次信息采集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乡镇要对采集任务进行专题部署,细化分工,有计划、有目的进行。各乡镇公安派出所要以全县统一的操作规范对本乡镇采集工作进行培训,指导村(居)委会、村民小组规范开展血样采集工作,并将各村(居)委会、村民小组上交的采集样本进行汇总、录入。

(三)强化经费保障。本次集中采集所需的采集工具由县公安局保障,各乡镇要投入专项经费开展工作,确保集中采集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男性家族排查系统建设工作的宣传,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男性家族排查系统建设工作中。

(五)强化责任追究。男性家族排查系统建设工作按照信息采集终身责任制实行严格的倒查制度,按照“谁调查、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形成档案,各乡镇公安派出所家系绘制民警、血样采集民警、系统录入民警需在档案上签名备查,派出所所长签名确认,对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或因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造成遗漏、错误等情况,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强化督导检查。县男性家族排查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人员,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严重影响采集进度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强化纪律意识。在工作中,涉及到人民群众的个人信息及隐私,要严格保密,不得将个人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避免因工作方法不当引起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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