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的指导意见》(供销合字〔2015〕22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32号)《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楚发〔2016〕14号)《中共双柏县委、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双发〔2017〕8号)精神,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企业改革发展,着力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积极打造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的骨干龙头企业,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批准成立双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原则
(一)政企分开。双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双柏县供销社投资创办的集体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二)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按照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济的要求,调整结构,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双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公司体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创办经营服务实体等方式,广泛开展联合与合作,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四)提高竞争能力。双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产业为支撑,逐步推进系统上下企业间的资本合作、渠道整合、品牌培育,借助供销系统的优势联合发展,通过向上争取各级项目资金,积极布局现代农业产业化服务、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等新业态,提高综合实力,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二、公司权属
双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由双柏县供销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发起和设立,由双柏县供销社社属企业、基层社出资,该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双柏县供销合作社管理的下属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公司职能
围绕服务三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集团公司将集中打造六个核心业务板块:一是集中打造供销品牌,以土地托管为依托,以不断发展壮大社有企业、带动农民增收为目的,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业链;二是以农资经营为基础,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三是以产销对接为根本,开展集建设、运营和管理于一体的商品市场流通服务;四是以“互联网+”为引领,开展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融合发展的电子商务服务;五是以信用合作为主导,开展信贷、担保、保险多业态的金融服务,做好集团公司出资子企业的债权清收和解困工作;六是以循环经济为目标,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有机链接的废旧品经营服务。
四、经营范围
供销社授权的社有资产管理及运营、对外投资、收购、兼并、重组、参股、控股、产权交易、资本转让、租赁;社有企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农资供应及销售加工、收储、营销;农副产品供应及销售、日用消费品供应及销售;牲畜家禽饲养及水产养殖;农业畜牧业渔业开发、技术研发、推广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居民服务、文体娱乐、休闲健身、养老幼教、电子商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商品配送、电子商务、食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构建城乡综合服务平台,仓储物流、终端配送;饮料、饮用水、粮食酒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五、资金来源
双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性质,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三千六百万元。
六、组建方式
双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由双柏县供销社发起成立,在现有的双柏县供销社所属2家企业(云南省双柏县白竹山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柏县供销社社有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家基层社(妥甸供销社)基础上组建。根据经营范围适时扩大子企业户数,同时撤销资产中心,资产中心所管理的资金、资产划归双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七、管理人员组成
双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实行董事会负责制,董事会成员共设5名,设置董事长1名、董事4名。董事会聘用总经理1名,经理3名,对所属企业实施资产、财务集中监管。
八、法定住所
双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住所:双柏县城兴贸路10号。
2021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