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柏县人民政府批准,双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楚雄金信拍卖有限公司将对双柏县SB-2021-22号地块(农业银行棚户区改造腾空地块)12宗小宗地进行对外公开拍卖,本次拍卖小宗地以现状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双柏县SB-2021-22号地块(农业银行棚户区改造腾空地块)拍卖出让小宗地基本情况明细表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约(平方米) |
出让用途 |
出让 年限 |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
起拍价 (万元/宗) |
竞价幅度 (万元/次.宗)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 高度 |
建筑 层数 |
房屋建筑、配套设施、建筑物城市设计景观及 色彩等要求 |
|||||||||
1 |
SB-2021-22-(01)号 |
位于双柏县城查姆大道(农行旁) |
100 |
城镇住宅用地 |
70年 |
>1.0且≤3.0 |
<53% |
≤18米 |
5层 |
建筑物退让距离、建筑沿街层高、建筑外立面设计及地块内部道路、绿化、停车位、供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按《双柏县SB-2021-22号地块(农业银行棚户区改造腾空地块)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 |
69.00 |
0.50 |
15.00 |
2 |
SB-2021-22-(02)号 |
位于双柏县城查姆大道(农行旁) |
100 |
城镇住宅用地 |
70年 |
>1.0且≤3.0 |
<53% |
≤18米 |
5层 |
建筑物退让距离、建筑沿街层高、建筑外立面设计及地块内部道路、绿化、停车位、供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按《双柏县SB-2021-22号地块(农业银行棚户区改造腾空地块)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 |
66.00 |
0.50 |
15.00 |
3 |
SB-2021-22-(03)号 |
位于双柏县城查姆大道(农行旁) |
100 |
城镇住宅用地 |
70年 |
>1.0且≤3.0 |
<53% |
≤18米 |
5层 |
建筑物退让距离、建筑沿街层高、建筑外立面设计及地块内部道路、绿化、停车位、供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按《双柏县SB-2021-22号地块(农业银行棚户区改造腾空地块)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 |
66.00 |
0.50 |
15.00 |
4 |
SB-2021-22-(04)号 |
位于双柏县城查姆大道(农行旁) |
120 |
城镇住宅用地 |
70年 |
>1.0且≤3.0 |
<53% |
≤18米 |
5层 |
建筑物退让距离、建筑沿街层高、建筑外立面设计及地块内部道路、绿化、停车位、供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按《双柏县SB-2021-22号地块(农业银行棚户区改造腾空地块)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 |
83.00 |
0.50 |
15.00 |
5 |
SB-2021-22-(05)号 |
位于双柏县城查姆大道(农行旁) |
120 |
城镇住宅用地 |
70年 |
>1.0且≤3.0 |
<53% |
≤18米 |
5层 |
建筑物退让距离、建筑沿街层高、建筑外立面设计及地块内部道路、绿化、停车位、供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按《双柏县SB-2021-22号地块(农业银行棚户区改造腾空地块)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 |
83.00 |
0.50 |
15.00 |
6 |
SB-2021-22-(06)号 |
位于双柏县城查姆大道(农行旁) |
120 |
城镇住宅用地 |
70年 |
>1.0且≤3.0 |
<53% |
≤18米 |
5层 |
建筑物退让距离、建筑沿街层高、建筑外立面设计及地块内部道路、绿化、停车位、供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按《双柏县SB-2021-22号地块(农业银行棚户区改造腾空地块)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 |
83.00 |
0.50 |
15.00 |
7 |
SB-2021-22-(07)号 |
位于双柏县城查姆大道(农行旁) |
115 |
城镇住宅用地 |
70年 |
>1.0且≤3.0 |
<53% |
≤18米 |
5层 |
建筑物退让距离、建筑沿街层高、建筑外立面设计及地块内部道路、绿化、停车位、供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按《双柏县SB-2021-22号地块(农业银行棚户区改造腾空地块)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 |
87.00 |
0.50 |
15.00 |
8 |
SB-2021-22-(08)号 |
位于双柏县城查姆大道(农行旁) |
113 |
城镇住宅用地 |
70年 |
>1.0且≤3.0 |
<53% |
≤18米 |
5层 |
建筑物退让距离、建筑沿街层高、建筑外立面设计及地块内部道路、绿化、停车位、供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按《双柏县SB-2021-22号地块(农业银行棚户区改造腾空地块)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 |
85.00 |
0.50 |
15.00 |
9 |
SB-2021-22-(09)号 |
位于双柏县城查姆大道(农行旁) |
108 |
城镇住宅用地 |
70年 |
>1.0且≤3.0 |
<53% |
≤18米 |
5层 |
建筑物退让距离、建筑沿街层高、建筑外立面设计及地块内部道路、绿化、停车位、供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按《双柏县SB-2021-22号地块(农业银行棚户区改造腾空地块)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 |
71.00 |
0.50 |
15.00 |
10 |
SB-2021-22-(10)号 |
位于双柏县城查姆大道(农行旁) |
108 |
城镇住宅用地 |
70年 |
>1.0且≤3.0 |
<53% |
≤18米 |
5层 |
建筑物退让距离、建筑沿街层高、建筑外立面设计及地块内部道路、绿化、停车位、供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按《双柏县SB-2021-22号地块(农业银行棚户区改造腾空地块)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 |
71.00 |
0.50 |
15.00 |
11 |
SB-2021-22-(11)号 |
位于双柏县城查姆大道(农行旁) |
102 |
城镇住宅用地 |
70年 |
>1.0且≤3.0 |
<53% |
≤18米 |
5层 |
建筑物退让距离、建筑沿街层高、建筑外立面设计及地块内部道路、绿化、停车位、供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按《双柏县SB-2021-22号地块(农业银行棚户区改造腾空地块)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 |
58.00 |
0.50 |
15.00 |
12 |
SB-2021-22-(12)号 |
位于双柏县城查姆大道(农行旁) |
102 |
城镇住宅用地 |
70年 |
>1.0且≤3.0 |
<53% |
≤18米 |
5层 |
建筑物退让距离、建筑沿街层高、建筑外立面设计及地块内部道路、绿化、停车位、供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按《双柏县SB-2021-22号地块(农业银行棚户区改造腾空地块)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 |
58.00 |
0.50 |
15.00 |
合计 |
|
|
1308 |
|
|
|
|
|
|
|
880.00 |
|
180.00 |
二、拍卖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公告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14日
(二)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8:00至2021年12月14日18:00
(三)拍卖时间:2021年12月15日下午14:30
(四)拍卖地点:双柏县新泰酒店二楼会议室(东兴路19号)
(五)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六)展示地点:拍卖小宗地所在地
(七)报名地点:双柏县新泰酒店二楼会议室(东兴路19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只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有意竞买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到双柏县新泰酒店二楼会议室(东兴路19号)报名获取拍卖文件。
(二)参加竞买者(个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单位)需携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到双柏县新泰酒店二楼会议室(东兴路19号)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和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名称一致)。欲参与竞买多宗土地者可交纳多份保证金,一份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可参与任意一宗土地的竞买,直至竞买成功一宗为止。
(三)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四)买受人自签订《楚雄金信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双柏县自然资源局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天内,到双柏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可抵作拍卖成交价款,2021年12月23日前必须全额缴清土地拍卖成交价款。
(五)买受人自行向国家税务总局双柏县税务局交纳契税(3%)和印花税(万分之五)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六)买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需到双柏县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5万元/宗交纳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自交付土地之日起1年内按照《双柏县SB-2021-22号地块(农业银行棚户区改造腾空地块)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开工建设,3年内按规划建设相关要求自行建设完毕,通过验收后退回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未通过验收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4日18:00前(以银行到账凭证确认为准)到达指定账户。竞买人凭转账或电汇票据及银行业务回单(需加盖银行收讫章)到双柏县自然资源局财务股换取竞买保证金正式收据,再到双柏县新泰酒店二楼会议室楚雄金信拍卖有限公司报名。账户名称:双柏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项目资金,开户银行: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农行妥甸分理处,银行账号:24102201040002116。未成交者,其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拍卖地块内配套基础设施由双柏县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建设。
2、买受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建筑的体量、高度、材料、色彩应与周围环境协调,建筑特色为彝族特色现代建筑,采用坡屋顶,外墙禁用瓷砖、大面积玻璃幕墙。特色风貌按照《双柏县城特色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一)双柏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土地收储中心:0878-6085083(王女士)
(二)楚雄金信拍卖有限公司:0878-3888566(办公室)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