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双柏县林草局编制了《双柏县林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通过双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向社会公布,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双柏县林草局指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78-7711904。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明确由局党委副书记分管,党政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其他工作一起同部署同落实,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完善制度建设。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三)突出公开重点。按照局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安排,突出抓好重点环节,抓好重点工作的公开,严格履行公开程序,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57.1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公开内容单一,动态类信息多,公开的信息便民性、实用性不强;三是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人员自身建设和业务培训。
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文件精神,读熟、读透新政策,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完善和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单位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