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
资金的通知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上海市对口帮扶楚 雄州州级统筹项目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0]33号)以及县 人民政府对《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请求下达 2020年沪滇扶贫劳务协作项目计划及任务的请示》(双人社请 〔2020) 13号)的批示,现将项目资金70万元下达给你们。
资金列入2020年“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5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99 .其他商 品和服务支出”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 见》(云办发〔2019]15号)、《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 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加快沪滇扶贫协作资金支出进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政策、加强资金管理,切实管好用好 沪滇扶贫协作资金。
二、 严格按照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楚雄州沪 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沪滇扶贫劳务 协作项目计划及任务的通知》(楚人社通【2020 】36号)项 目资金计划实施项目。援滇项目结转资金,项目责任单位不 得自行安排使用,由云南省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 导州级负责收回,州级指导县级及本级部门进行收回资金。 按相关审批程序,集中用于巩固脱贫成果和增强内生动力等 急需领域。
三、 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 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以及省级相关要 求,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与东西扶贫协作 成效考核、脱贫攻坚普查结果将一并作为下年度支援沪滇资 金项目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
双柏县财政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