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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大麦地镇2020年沪滇扶贫协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2-0104082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0年05月17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政府办 文  号: 生效日期:

 

上海嘉定区对我镇对口支援,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大战略,是加强东西部合作、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开发开放新空间的大布局,是实现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大举措。项目落成必将有力地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的进程。大麦镇按照县沪滇扶贫协作总体部署,积极落实扶贫协作协议,坚持“造血式”扶贫,以项目为抓手,突出产业帮扶发展和基础设施综合提升,着力扶持项目村发展产业,增强群众发展后劲,稳固脱贫攻坚成效,提高群众自我发展能力。结合当前全镇贫情及发展所需,编制了《双柏县大麦地镇2020年沪滇扶贫协作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大麦地镇地处双柏县南部,绿汁江北岸,距离县城70公里,全镇国土面积522.8平方公里,拥有林地面积375699.77亩,总耕地面积13533亩。辖大麦地、河口、光明、底土等9个村民委员会,115个自然村,126个村民小组。2018年末,共有2425户,9378人。境内地形东北高,西南低,山势起伏,地势破碎,气候复杂,地广人稀,全年干旱少雨,农业基础薄弱,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农民增产增收得不到有效保障,属典型的山区少数民族边远贫困镇。最高海拔1950米,最低海拔680米。海拔高差突出,立体气候明显,属典型的亚热带、热带河谷气候,日照充足,光热资源极为丰富,年平均气温22℃左右,全年无霜,适宜种植多种农作物。

截至2019年末,大麦地镇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405户1285人,其中,已脱贫376户1200人,未脱贫29户85人,贫困发生率0.91%。有野牛、邦三、河口、峨足四个贫困行政村,现已全部脱贫出列。

二、贫困现状及致贫原因

项目区部分村组道路等级较低,无道路加固防护措施,常常晴通雨阻,通行能力弱,尚大部分村组内入村主道未硬化。无骨干水利设施,现有小坝塘、小水库等微型水利设施多为上世纪修建,年久失修,坝底淤积且出现不同程度渗水情况。项目区部分贫困群众住房年久失修,除已纳入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外,还存因年久失修导致房屋破损严重,主体墙墙体裂缝、结构变形的或因地基沉陷等导致房屋裂缝、结构变形、不宜居住的土掌房、土坯房。项目区仍沿袭以粮油作物为主的种植结构,以养牛、羊、猪等为主的养殖结构,缺乏因地制宜的适合本地自然条件和耕作规律的主导产业,当遇到自然灾害时,生产受影响较大,制约经济增长致富脱贫。项目区内青壮年因思想保守掌握技能较少外出务工比例不高,农村主要劳动力多数是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文化程度偏低,掌握的生产技能多数都是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技能掌握较少,新经营理念、新技术接受程度较低。     

三、发展目标项目实施的重大意义

加快贫困村发展,巩固脱贫成果,促进共同富裕,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责任和神圣使命。实施沪滇协作扶贫项目建设对帮助改善项目区落后的基础设施条件,为群众培育稳定的增收产业,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尽快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使项目区群众的生活达到甚至超过全县的平均水平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产业合作项目

1.河口村委会蔬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以资产收益扶贫的方式建设蔬菜大棚50亩,大棚跨度宽5m,顶高3.5m,侧高1.8m,大棚建设10000元/亩。项目建成后由河口村委会集体运营管理,产权归河口村委会集体所有,通过采取租赁承包等经营模式,引进合作企业,在土地流转、水果种植、产品收购、劳务输出等方面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链接机制,每年租金村委会与承租方约定利益分成。2020年按总投资8%获取租金(即每年收益4万元),收益所得70%分给河口村委会辖区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30%作为村集体经济。2020年以后,收入主要作为村集体经济,以村三委“一事一议”方式,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村级产业发展资金、村集体经济收入.项目惠及农户251户95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5户263人。

2.峨足村委会葡萄种植基地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以资产收益扶贫的方式建设葡萄种植基地40亩,大棚跨度宽4-6m,顶高2-3.2m,侧高1-1.2m,避雨棚建设12000元/亩、水肥一体化配套设施建设11000元/亩。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峨足村委会集体所有,通过采取租赁承包等经营模式,引进合作企业,在土地流转、水果种植、产品收购、劳务输出等方面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链接机制,每年租金村委会与承租方约定利益分成。2020年按总投资8%获取租金(即每年收益8万元),收益所得70%分给峨足村委会辖区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30%作为村集体经济,2020年以后,收入主要作为村集体经济,以村三委“一事一议”方式,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村级产业发展资金、村集体经济收入。项目惠及农户228户93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0户197人。

3.峨足村委会滇中黄牛养殖基地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100万元,以资产收益扶贫的方式建设建设滇中黄牛养殖基地1个,土地平整2000平方米,建设单列式标准化厩舍500平方米;建设饲料加工区100平方米;建设饲料青贮池120立方米;建设消毒室、兽医室、办公用房100平方米;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其中:堆粪池50立方米、污水处理池100立方米、排污沟300米、雾化消毒机1台)。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峨足村委会集体所有,通过招商引资引入企业经营管理,以租赁方式实现资产收益。2020年资产股权收益率不低于7%(即7万元),收益所得70%分给辖区内的50户贫困户,30%作为村集体经济。2020年以后,收入主要作为村集体经济,以村三委“一事一议”方式,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村级产业发展资金、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项目惠及农户228户93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0户197人。

4.河口村委会黄牛养殖场二期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100.00万元,以资产收益扶贫的方式续建2019年河口村委会滇中黄牛养殖场,新建设牛舍1000平方米(配套无害化处理设施);饲料青贮池2个,183.6立方米;浆砌石挡土墙120立方米,开挖小坝塘1件,蓄水量2000立方米;进场公路硬化0.14公里,规格宽3.5米、厚0.2米,C20混凝土98立方米。项目建成后产权归河口村委会集体所有,通过招商引资引入企业经营管理,以租赁方式实现资产收益。2020年资产股权收益率7%(即7万元),收益所得70%分给辖区内的贫困户,30%作为村集体经济。2020年以后,收入主要作为村集体经济,以村三委“一事一议”方式,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村级产业发展资金、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项目惠及农户251户95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5户263人。

(二)基础设施建设

1.河口村委会白大公路至中草药种植基地道路硬化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77.00万元,硬化白大公路至中草药种植基地道路2公里,规格:宽3.5米,厚0.2米,C20混凝土1400立方米,550元/立方米。项目惠及农户1191户453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96户658人。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项目规划总投资427.00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350.00万元、农村建设77.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上海嘉定区对口支援资金。

、项目实施进度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20年2月至2020年3月,完成项目申报列项审批,成立机构,制定措施,做好群众宣传发动工作,同时与合作企业签订协议。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项目全面启动实施,做好项目招投标、项目建设、日常监管等工作,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完成。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6月中旬,完成镇级初验、资金报账、资产移交使用工作,进行项目绩效考评和立卷归档等工作。

、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通过产业合作项目的实施,将带动全镇种、养殖业的发展,采取公司+专业合作社+贫困农户的方式,峨足、河口两个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可增收1370元以上,村集体收入预期增加7.35万元,有利于巩固和提升项目实施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水平,有效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

(二)社会效益。通过产业设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可使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生产条件、道路条件、产业配套设施将得到较大改善,有效解决项目实施村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促进项目受益村的发展活力,充分发挥产业发展示范带动作用,且有利于地方民族团结,树立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三)生态效益。一是通过对项目区农户环境建设,改善了项目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二是通过对项目区产业设施的科学统一规划、建设,延长产业发展链条,促进和实现产业发展无害化、生态化,全面改善项目村的生态环境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通过扶贫产业集约化发展,养殖业副产品得到充分利用,减少随意砍伐采挖行为,维持了草山与畜牧的生态平衡,有效地减少和控制水土流失,生态环境将得到明显改善。

(四)扶贫效益。通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产业基础设施水平,为项目区农户建立起稳定产业增收项目,贫困群众的增收难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扶贫效益涵盖2个村委会,总受益农户479户1880人,直接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197户646人以及项目区的部分养殖户,直接或间接创造就业岗位120个,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脱贫巩固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大麦地镇2020年沪滇扶贫协作资金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我镇将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扶贫工作副书记为副组长,扶贫办、财政所、国土资源所、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项目行政村党总支书记或主任为成员的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其职责:一是负责项目建设的具体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二是广泛做好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三是认真组织力量,抓好项目实施,做好督查检查,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四是做好与县级项目资金整合部门的协调联系;五是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组织项目验收,做好查缺补漏,完善项目资料、总结典型经验。

(二)严格实施管理

1.严格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认真执行《云南省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受益。项目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构成及规模、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情况,预期目标、项目实施结果等。资金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资金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使用单位、分配原则、分配结果等。镇级根据县下达的年度项目计划及资金拨付情况,按照项目类别、资金性质、实施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等便于公众及时知晓的地方进行公示公告。村、组分别根据项目安排情况在实施地点和项目受益范围内进行公告,重点做好到村项目的公告公示。公告公示的时间应保留20天以上,并保存好公告公示的文字、数据、照片材料等,严禁建设豪华公告公示牌。

2.严格项目投资计划。财政专项扶贫项目,严格按照县级下达的项目计划及投资计划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调整、变更项目资金、扶持标准、定额和预算。由于农村群众在确定项目时随意性、反复性较大,有不确定因素,因此中药材种植、畜牧养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情况在本镇范围内进行适当调整,并按实际落实的农户、面积等兑现资金和组织报账。

3.严格项目操作程序。严格按照项目操作程序组织项目实施,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公式公告、监督管理、检查验收、跟踪问效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廉洁评估员制度,动员辖区内廉洁评估员积极参与扶贫项目管理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党员群众监督制度,成立以基层党员干部为主体,群众参与的监督小组,切实加强对扶贫项目的监督。

4.严格招(邀)标程序。根据中共双柏县委办公室、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双柏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工程程序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本次规划的资产收益合作项目,重点用于镇内引进的龙头企业和扶持企业,不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镇人民政府召开党政班子会议,和合作企业签订协议,根据所签订的合作协议实施;本次规划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用于村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按规定实行分标段镇级公开招标,根据中标结果签订施工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不得转包、分包。

5.严格项目进度和项目质量督查。项目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成立以村党总支书记(或行政村主任)和驻村扶贫工作队长为组长,村两委班子成员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为组员的项目监督委员会,负责对项目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制度,组织驻村帮扶干部、大学生村官、扶贫志愿者、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力量参与项目监管,引导扶贫对象主动参与项目管理,建立投诉机制和义务监督员制度,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1. 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和企业合作的资产收益项目,资金严格按进度拨付给合作企业,杜绝大额现金支付,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安全运行。坚决杜绝贪污、挪用、挤占、套取、截留、虚报、骗取、冒领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2. 严格实行镇财政报账制。扶贫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双柏县统筹整合合同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双政办发﹝2018﹞84号)、《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双柏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双政办发﹝2018﹞2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采取专户管理,实行分账核算,所有开支必须符合扶贫资金管理的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手续齐全,开支合理,账务规范。项目工程验收单必须有施工方代表、村级廉洁评估员、驻村扶贫工作队长、项目村村民小组长、行政村主任、项目主管部门站所负责人、镇级分管项目领导认可签字。

3. 严肃资金报账审批制度。所规划的项目资金预拨给施工企业的启动资金不得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其余资金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款,但总拨款额度不得超过工程总额的80%;预留20%资金待镇级验收合格并完成镇级报账后,方可拨付全部资金,同时执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

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调整、变更资金预算。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当在项目资金下达后3个月内向项目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变更文件。未列入项目资金计划的,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和凭证的,镇人民政府领导没有审核签字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支出的不予报账和拨付资金。

5.加大监察、审计力度。镇财政所、镇纪检等部门应加大对扶贫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力度,县扶贫办、镇纪委督查室对扶贫项目资金的拨付及使用情况不定期督查,确保扶贫项目资金精准到人、精准到户、精准到村,确保资金足额、合规、合法拨付。

(四)严格项目验收程序

1.验收主体。项目验收由镇人民政府负责,扶贫项目的实地检查和验收率要达到100%,且子项目完成一件,验收一件,报账一件。扶贫项目完成后,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验收,发现项目建设不符合项目计划的,及时进行整改完善,整改完善后再验收;单个超过200万元的项目和沪滇协作项目由镇级初验后报请县项目主管部门进行县级验收。

2.验收依据。扶贫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国家和省、州的扶贫开发政策、相关制度规定、项目计划批复及变更文件、项目建设标准等;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任务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质量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效益等情况,到户扶贫项目必须附有受益户的名单和签字。

3.验收结果。项目验收评定结果原则上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要限时整改直至通过验收。

(五)加强后续管理

扶贫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加强后续管理,明确产权归属,落实管护主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制度,保证项目正常运转,镇人民政府协助项目村制定出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确保发挥最大的扶贫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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