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 2020 年上海市嘉定区对口帮扶专项资金的通知
中共双柏县委组织部、爱尼山乡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民政府对《双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请求批准下达双柏县 2020 年上海嘉定区对口帮扶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项目资金的请示》(双扶请〔2020〕14 号)的批示,现将(楚财农[2020]40 号)楚雄州财政局下达双柏县2020 年上海市嘉定区对口帮扶项目资金 110 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中共双柏县委组织部 20 万元列入 2020 年“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02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爱尼山乡人民政府 90 万元列入2020 年“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经济分类科目列,“503 机关资本性支出” 经济分类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9]15 号)、《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政策、加强资金管理,切实管好用好沪滇扶贫协作资金。
二、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 号)以及省级相关要求,加强对沪滇扶贫协作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与东西扶贫协作成效考核、脱贫攻坚普查结果将一并作为下年度援滇资金项目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
双柏县财政局
2020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