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州机构改革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指挥体制,结合双柏县工作实际,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专项指挥部在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按照“统筹协调、专业指挥、协同作战”原则,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工作,不代替县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现将调整情况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总指挥:杨梦婷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指挥长:周继涛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刘文玲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主持指挥部日常工作)
副指挥长: 联系刘文玲副县长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佘兴龙 县应急局局长
张春芳 县水务局局长
曾章俊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林草局、县政府新闻办、县地震局、县气象局、楚雄公路局双柏分局、楚雄双柏供电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民武装部、武警中队。
主要职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防汛抗旱相关工作;配合做好重大及以上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做好较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做好一般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做好强降水防范应对工作;提出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等救援力量需求计划;向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报送相关信息和工作情况;完成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及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局,主任由佘兴龙同志兼任;专职副主任由县水务局党委副书记谢家坤担任,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副主任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韩成映、县应急局副局长李金华、县气象局副局长杨晓熙担任,协助主任工作。
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指 挥 长:周继涛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滕 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罗小平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佘兴龙 县应急局局长
罗兴福 县林草局局长
尹久祥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族宗教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外办、县融媒体中心、县林草局、县政府新闻办、县气象局、楚雄公路局双柏分局、楚雄双柏供电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主要职责: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在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协调做好较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开展一般森林草原火灾及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研判火情趋势;协调对接森林消防队伍、森林航空消防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等救援力量参与森林草原火情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向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报送相关信息和工作情况;完成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及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局,主任由佘兴龙同志兼任;专职副主任由县林草局副局长李德华担任,负责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副主任由县应急局副局长李金华担任,协助主任工作。
三、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指 挥 长:杨 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李欣楠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佘兴龙 县应急局局长
刘子金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柏永相 县地震局局长
曾章俊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政府新闻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族宗教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林草局、县统计局、县机关事务局、团县委、县科协、县红十字会、县地震局、县气象局、县供销社、人保财险双柏支公司、楚雄公路局双柏分局、楚雄双柏供电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民武装部、武警中队。
主要职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防震减灾、抗震救灾、恢复重建有关工作;配合做好重大及以上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做好较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开展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震情监测、地震趋势研判会商工作;组织地震灾害调查评估;提出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等救援力量需求计划;向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报送相关信息和工作情况;完成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及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局,主任由佘兴龙同志兼任;专职副主任由县地震局副局长罗正春担任,负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副主任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韩成映、县应急局副局长李金华担任,协助主任工作。
今后,各专项指挥部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县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及其他专业办公室组成人员、工作职责、人员分工由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商有关部门后另文确定。
2022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