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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双柏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2-0803003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2年07月05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政府办 文  号:县政府便签 生效日期:2022年07月0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做好我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竞争立项与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根据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办规计〔2021〕260号)文件精神,我县决定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的创建工作。为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争创工作顺利推进,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双柏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组成人员

组 长:杨梦婷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 组 长:刘文玲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水务局局长

成 员:徐丕学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牛泽华 县财政局局长

杨 军 县审计局局长

刘红波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吕 宝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罗兴福 县林草局局长

赵秀梅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泽鹏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泽莅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局长

谢金明 县统计局局长

刘子金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局长

王雯君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杭津 县政务服务局局长

刘 涛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李加翠 县气象局局长

柏永相 县地震局局长

县搬迁安置办主任

罗永春 县烟草公司经理

田茂华 双柏供电局党总支书记

李忠元 妥甸镇人民政府镇长

冯 平 大庄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志强 嘉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 军 法脿镇人民政府镇长

普靖凯 大麦地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博 安龙堡乡人民政府乡长

尹 康 爱尼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邓亚娟 独田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春芳 县水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春芳同志兼任,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三、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利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重大部署;落实省水利厅、省财政厅水利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研究、协调和解决双柏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竞争立项与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乡镇做好水利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试点县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各乡镇及成员单位提供的资料,并协助完成试点县实施方案及各重点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查、上报,解决上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圆满通过试点县竞争答辩以及奖励定级。

(三)成员单位职责

县水务局: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牵头完成试点县实施方案的编制和涉水重点项目设计报告编制,加强行业管理,完成试点县创建中的各涉水指标。

县财政局:落实财政资金支持措施,向省财政厅争取试点县名额,协助县水务局完成试点县建设方案的编制及答辩,完成试点县建设中的资金整合指标,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

县发展改革局:加强协调,提出试点县建设意见,推动各重点项目的落实。

县自然资源局:整合土地整治项目列入试点县建设范围,将试点县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协助办理试点县项目用地审批。

县农业农村局:整合产业发展、高效节水、五小水利、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列入试点县建设范围,提出农村水系整治实施意见。

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根据环境保护红线提出意见,协助办理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整合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列入试点县建设范围。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全县城乡规划及发展目标提出实施意见,整合城乡建设项目列入试点县建设范围,协助办理各类审批;

县交通运输局:提供路网建设规划资料,协助编制各个项目道路规划,整合乡村路网建设项目列入试点县建设范围。

林草局:整合营造林地项目列入试点县建设范围,协助办理试点县建设项目林地审批。

乡村振兴局根据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以及乡村振兴的需要提出意见,给予项目资金支持。

县文化和旅游局:根据全县文化和旅游发展目标提出试点县建设意见,整合旅游开发项目列入试点县建设范围,配合调查各项目涉及的文物保护情况,协助办理选址意见。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整合科技、信息项目列入试点县建设范围。

县投资促进局:整合各类招商引资项目列入试点县建设范围;

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对试点县建设项目提出生产安置和搬迁安置意见,协助完成各类项目的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及审批。

政务服务局指导试点县创建中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

县审计局:加强对试点县建设各类资金的监管和审计,并对工作开展程序及费用进行监管和审计。

县统计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指标提出试点县实施意见,协助提供各类统计资料。

县气象局:根据我县的气候特点提出实施建议,协助提供全县的气象统计及分析资料。

县地震局:根据我县的地震带分布情况提出实施意见,协助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审批手续。

县烟草公司:整合烟田建设项目列入试点县建设范围。

双柏供电局:提供用于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生活的取水、提水用电价格及电网规划。

县政府督查室:加大对试点县实施方案编制、各部门项目整合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情况的督办力度。

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大与县级各部门的对接,对所辖的各个村委会及农村水系情况进行水安全摸底调查,提出切合实际的水美乡村建设需求,及时根据工作需要提供资料、配合进行现场调研。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快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机构设置、领导分工上,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深入研究重大问题,集中解决突出矛盾。在谋划思路、制定规划、工作布局上,要优先部署重点工作,投入重点保障,政策明显倾斜,措施大胆创新。在转变作风、狠抓落实、注重实效上,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系统思维协同配合高效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成效。

(三)加强监管考核。强化建立各部门资金落实责任和督查制度,加强对建设资金拨付使用全过程的稽察、审计和监督,严格资金管理,切实管好、用好,严禁挤占、挪用和滞留。

(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加大对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相关文件的培训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的水资源保护意识。建立社会公众有效参与实施机制,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2022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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