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加强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双柏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梁文林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鲁泽强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朱明龙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县林草局局长
陈 剑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闫 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王 权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为周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 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金彦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清宏 县政协副主席、县农业农村局长
成 员:张 永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学鹏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 园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苏剑平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杜正兴 县扶贫办主任
杨绍兴 县信访局局长
孙绍华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泽莅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局长
段晓荣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郭存兰 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李德全 县司法局局长
牛泽华 县财政局局长
王丽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
李德春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吴 忠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罗兴福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梅 县水务局局长
苏兴荣 县民政局局长
谢佳君 县文化旅游局局长
李楚芳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杨 军 县审计局局长
刘文玲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吕 宝 县应急局局长
张文琴 县统计局局长
杨正芳 县法院副院长
苏绍剑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晓燕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 军 县税务局局长
赵秀梅 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局长
李加翠 县气象局局长
张晓强 人行双柏县支行行长
刘建萍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双柏石油支公司总经
段 飞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双柏销售分公司总经理
吕吉生 云南电网公司双柏供电局局长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以礼社江、绿汁江为重点的水系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洽理、生态保护修复、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7个标志性战役专项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7个标志性战役专项小组
1.以礼社江、绿汁江为重点的红河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专项小组组长由金彦平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由县水务局牵头协调有关工作。
2.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专项小组组长由张玉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由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牵头协调有关工作。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专项小组组长由鲁泽强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牵头协调有关工作。
4.农业农村污染 治理攻坚战专项小组组长由金彦平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协调有关工作。
5.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专项小组组长由王权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县林业草原局,由县林业草原局牵头协调有关工作。
6.固体废物污染 治理攻坚战专项小组组长由张玉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由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牵头协调有关工作。
7.柴油货车污染洽理攻坚战专项小组组长由王权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协调有关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办公室主任由赵秀梅同志兼任。
三、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耍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研究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申的重大问题。
各专项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制定7个标志性战役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各级及有关部门打好标志性战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提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淸单、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会议机制。领导小组每两个月召开1次会议,研究工作推进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各专项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1次会议,调度工作进展情况。
(二)信息报送机制。各专项小组办公室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1次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归纳后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三)督查机制。县政府办公室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项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级及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及时跟踪问效。
(四)联络员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人员为联络员,畅通工作联络渠道。
今后,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县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2019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