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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唐建平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24043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16年06月03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政府办 文  号: 生效日期:

201662日双柏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

 

根据双柏县人民政府县长梁文林的提请,双柏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决定:

唐建平 任双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闫 文 任双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姜迎春 任双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为周 任双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 喆 任双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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