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环境质量概况
(一)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2023年上半年双柏县共有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4个,其中新华水库、塔扎河水库及小石桥水库,监测工作由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厅驻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站统筹开展,另外由于新华水库和小石桥水库蓄水量减少,无法正常保障县城供水,双柏县于2023年1月1日开始启用施家河水库对县城进行应急集中供水,2023年第一、二季度水质监测工作由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开展,从第三季度开始由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厅驻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站统筹开展,且暂停新华水库和小石桥水库水质监测。
2023年上半年双柏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新华水库、塔扎河水库、小石桥水库、施家河水库水质均达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4座水库水质均符合水体功能区划要求,县城4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达标。
(二)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
2023年上半年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对石咢嘉镇打石头箐(河流)、独田乡木老虎水库、大庄镇杨梅树水库、安龙堡乡拉母拉左箐水库、大麦地镇空树坝水库、爱尼山乡草坝子水库进行2次采样监测,监测指标主要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常规项目、表2补充项目。监测结果显示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良好。
(三)河流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双柏县辖区地表水共布设国控监测点位2个:绿汁江口和礼社江口,监测工作由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统筹开展。省控监测点位2个:元江口和小龙潭,监测工作由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厅驻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站统筹开展。2023年上半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符合国家水质考核的目标要求。
表1:双柏县国控、省控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
监测月份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
水质类别 |
礼社江 |
无监测任务 |
Ⅰ |
Ⅰ |
Ⅱ |
Ⅱ |
Ⅱ |
绿汁江 |
无监测任务 |
Ⅰ |
Ⅰ |
Ⅱ |
Ⅱ |
Ⅱ |
|
元江口 |
Ⅰ |
Ⅰ |
Ⅰ |
Ⅰ |
Ⅱ |
Ⅱ |
|
小龙潭 |
Ⅰ |
Ⅰ |
Ⅰ |
Ⅱ |
Ⅱ |
Ⅱ |
另外,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湖库水域水环境质量专项监测的通知》要求,2023年5月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对石咢嘉镇双柏九天省级重要湿地(河流)进行水质监测,监测指标主要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常规项目、表2补充项目,监测结果显示双柏九天省级重要湿地(河流)水质达Ⅲ类标准。
二、县城环境空气质量
2023年上半年双柏县空气环境监测自动站有效运行天数为179天,监测项目为:一氧化碳、臭氧、二氧化硫、PM2.5、PM10、氮氧化物,其中59天为“优”,111天为“良”,9天为“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5%。
三、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上半年对双柏县城区7个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各监测2次,昼间共监测14个点次,昼间总点次达标率为92.8%,夜间共监测14个点次,夜间总点次达标率为92.8%。各功能区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均值分别为:1类区昼间53dB(A),夜间41dB(A);2类区昼间50dB(A),夜间40dB(A);3类区昼间43dB(A),夜间33dB(A);4a类区昼间58dB(A),夜间50dB(A)。
四、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2023年上半年对李方村开展省级重点监控村庄环境质量监测2次,主要监测内容为李方村环境空气质量、李方村饮用水源地水质、李方村水库水质、李方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口水质。根据监测数据分析显示:李方村环境空气质量达一级,李方村饮用水源地水质达Ⅱ类标准,李方村水库水质达Ⅲ类标准,李方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李方村总体环境状况良好。
五、重点企业污染源监测
(一)由于双柏华兴人造板有限公司自2023年4月14日开始停产,未对该厂进行第二季度污染源监测。2023年上半年对双柏华兴人造板有限公司开展固定源废气、颗粒物、无组织废气等项目开展监测1次,未发现超标现象。
(二)2023年上半年对双柏县污水处理厂出口水质开展监测2次,出口水质未发现超标现象,并对该厂进出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设备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5个测试项目进行比对监测2次,比对结果均合格。
(三)2023年上半年对双柏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排水口和4个地下井开展监测2次,均未发现废水超标排放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