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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内容
发改部门是否负责小区物业费定价?
索引号:fgj/2026-00025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6年10月19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发改局
文 号:
生效日期: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收费,由发改部门核定基准价格;市场化小区物业费由业主和物业协商确定,发改部门主要开展价格监测和政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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