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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曝光典型案例(第四期)

索引号:ylbzj /2026-00043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6年08月27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医保局 文  号: 生效日期:

一、双柏县安龙堡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6月15日,双柏县医疗保障局对双柏县安龙堡卫生院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在2025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超医保政策支付范围、重复收费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2.15元。双柏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双柏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依据《双柏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追回违规医疗保险金152.15元;2.收取违约金107.15元;3.约谈相关责任人,对涉事人员实施记分处理,并督促医院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目前,违规医疗保险金已全部追回,违约金已按要求交纳,并上缴县财政社保基金医保专户。

二、双柏县安龙堡乡法念卫生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6月15日,双柏县医疗保障局对双柏县安龙堡乡法念卫生室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卫生室2025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重复收费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92.60元。双柏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双柏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依据《双柏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追回违规医疗保险金792.60元;2.收取违约金158.40元;3.约谈相关责任人,对涉事人员实施记分处理,并督促卫生室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目前,违规医疗保险金已全部追回,违约金已按要求交纳,并上缴县财政社保基金医保专户。

三、双柏县安龙堡乡说全卫生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6月15日,双柏县医疗保障局对双柏县安龙堡乡法说全卫生室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卫生室2025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7.64元。双柏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双柏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依据《双柏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追回违规医疗保险金37.64元;2.收取违约金14.94元;3.约谈相关责任人,对涉事人员实施记分处理,并督促卫生室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目前,违规医疗保险金已全部追回,违约金已按要求交纳,并上缴县财政社保基金医保专户。

四、双柏县独田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6月12日,双柏县医疗保障局对双柏县独田卫生院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在2025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超医保政策支付范围、重复收费、过度检查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8.87元。双柏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双柏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依据《双柏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追回违规医疗保险金118.87元;2.收取违约金74.12元;3.约谈相关责任人,对涉事人员实施记分处理,并督促医院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目前,违规医疗保险金已全部追回,违约金已按要求交纳,并上缴县财政社保基金医保专户。

五、双柏县鄂嘉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6月8日至6月11日,双柏县医疗保障局对双柏县鄂嘉中心卫生院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在2025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超医保政策支付范围、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低标准收治入院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84.20元。双柏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双柏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依据《双柏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追回违规医疗保险金1,084.20元;2.收取违约金285.50元;3.约谈相关责任人,对涉事人员实施记分处理,并督促医院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目前,违规医疗保险金已全部追回,违约金已按要求交纳,并上缴县财政社保基金医保专户。

六、双柏县鄂嘉镇新树卫生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6月10日,双柏县医疗保障局对双柏县鄂嘉镇新树卫生室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卫生室2025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4.06元。双柏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双柏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依据《双柏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追回违规医疗保险金104.06元;2.收取违约金104.06元;3.约谈相关责任人,对涉事人员实施记分处理,并督促卫生室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目前,违规医疗保险金已全部追回,违约金已按要求交纳,并上缴县财政社保基金医保专户。

七、双柏嘉康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6月10日至6月11日,双柏县医疗保障局对双柏嘉康医院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在2025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908.40元。双柏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双柏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依据《双柏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追回违规医疗保险金4,908.40元;2.收取违约金597.50元;3.约谈相关责任人,对涉事人员实施记分处理,并督促医院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目前,违规医疗保险金已全部追回,违约金已按要求交纳,并上缴县财政社保基金医保专户。

八、双柏县妇幼保健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6月17日,双柏县医疗保障局对双柏县妇幼保健院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在2025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重复收费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51.87元。双柏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双柏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依据《双柏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追回违规医疗保险金1,651.87元;2.收取违约金182.40元;3.约谈相关责任人,对涉事人员实施记分处理,并督促医院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目前,违规医疗保险金已全部追回,违约金已按要求交纳,并上缴县财政社保基金医保专户。

九、双柏金康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6月10日至6月11日,双柏县医疗保障局对双柏金康药房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在2025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实际销售药品与上传医保结算药品不一致、实际销售价格与上传医保结算价格不一致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737.50元。双柏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双柏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依据《双柏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追回违规医疗保险金1,737.50元;2.收取违约金173.75元;3.解除该药店《双柏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目前,违规医疗保险金已全部追回,违约金已按要求交纳,并上缴县财政社保基金医保专户。

十、楚雄恒源药业有限公司鄂嘉宏源堂连锁一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6月10日,双柏县医疗保障局对楚雄恒源药业有限公司鄂嘉宏源堂连锁一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在2025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进销存不相符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60.00元。双柏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双柏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依据《双柏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追回违规医疗保险金560.00元;2.收取违约金56.00元;3.约谈相关责任人,对涉事人员实施记分处理,并督促医药机构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目前,违规医疗保险金已全部追回,违约金已按要求交纳,并上缴县财政社保基金医保专户。

十一、楚雄恒源药业有限公司鄂嘉宏源堂连锁二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6月8日,双柏县医疗保障局对楚雄恒源药业有限公司鄂嘉宏源堂连锁二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在2025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进销存不相符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96.40元。双柏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双柏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依据《双柏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追回违规医疗保险金496.40元;2.收取违约金49.64元;3.约谈相关责任人,对涉事人员实施记分处理,并督促医药机构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目前,违规医疗保险金已全部追回,违约金已按要求交纳,并上缴县财政社保基金医保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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