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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县市场监管局)是双柏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机构,加挂双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政府食品安全办)牌子。
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涉及市场监管方面的各项行政审批工作。
3.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工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4.负责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
5.负责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和拍卖行为进行监督;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承担12315电话和网络申诉举报处理工作。
9.负责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0.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
11.负责标准化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企业标准备案,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县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12.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对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分析。
14.负责商标管理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推荐和监管;组织推荐国家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以及州知名商标。
15.指导广告业发展,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户外广告进行审批。
16.负责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管理规范的实施。
17.负责除上述职能职责外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能职责。
18.负责知识产权职责和价格监督检查、物价执法、专利执法职责。
19.负责盐业执法职责。
20.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双柏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财务股、政策法规股(法律顾问室)、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办公室、信用监督管理股、食品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市场监督管理股、质量计量标准化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知识产权股、盐业监督管理股、党委办公室。
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10个,分别是:
1.妥甸市场监督管理所;
2.大庄市场监督管理所;
3.鄂嘉市场监督管理所;
4.法脿市场监督管理所;
5.大麦地市场监督管理所;
6.安龙堡市场监督管理所;
7.爱尼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8.独田市场监督管理所;
9.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年末遗属9人。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全面落实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现经营项目“非禁即入”;大力推广经营主体智能开办和企业“一窗通”办,实现个体工商户登记“秒办”和企业全程网办,行政许可事项达到“四零(零距离、零收费、零门槛、零差评)”目标。深入推动“一件事一次办”,开办餐饮店30家、药店3家,切实提升审批效率,不断提高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二是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促发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认真开展增量文件审查和存量文件清理工作,审查增量政策措施文件50份,审查修订政策性文件1份。开展公平竞争政策知识“进企业”活动3期、走访服务企业27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000余份,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3件。三是纾难解困减负促增长。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和促进经营主体倍增“四万三进”活动,对584户经营主体开展面对面直通服务和全年跟踪服务,帮助2户经营主体获得“贷免扶补”贷款60万元、1户经营主体获得“个人创业担保贷款”30万元。办理股权出质登记3件,股权出质注销2件。协助司法部门办理股权冻结6件,股权解冻1件。完成经营主体年报公示17535户,列异经营主体163户,修复列异经营主体94户。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安静期”的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22个成员单位制定抽查计划93项、抽查方案101个,检查各类经营主体816户。2024年,全县净增各类经营主体4099户,经营主体总量达23116户,同比增长26.3%;新增“四上”企业15户,增长13.64%;净增企业437户,增长8.29%;新增县级农业龙头企业8户,农业龙头企业总量达83户;新增区域内网络平台内网店数2户,增长3.77%;新增有效发明专利1件,增长8.33%;组织1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已通过省级审核报国家局审核,每千人拥有经营主体数172.65户,每千人拥有企业数42.64户。
2.聚焦助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质量强县工作提质增效。一是质量强县战略深入推进。紧扣县委产业发展布局,制定《双柏县推进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年工作要点》等工作方案,不断强化质量宏观管理。聚焦产品质量监管、标准化认证认可监管、计量监管,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计量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上门服务中小企业26户(次),帮助解决困难问题12件。开展云剑2024打击“鬼秤”专项行动和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检定计量器具471台件,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培训16期,培训相关从业人员260人次。建成“互联网+成品油管理云平台”,全县20座加油站扩容提升并形成“互联网+企业生产”监管的新形态。二是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持续巩固。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深入实施名牌战略。2024年,全县新增注册商标77件,新增专利1件,2024年底,全县共有有效注册商标797件;有效专利13件。“绿孔雀家园”“绿孔雀恋歌”“森态绿孔雀”等绿孔雀系列商标已成功注册53件,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300万元。
3.聚焦规范整治市场秩序,推动监管执法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强化整治促规范。聚焦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领域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和堵点,扎实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清廉双柏建设“十大行动”,强化市场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24年,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145件(一般案件75件,简易案件70件)。涉案货值3.87万元,罚没款11.95万元。没收超期食品465袋(瓶、盒); 没收劣药384盒(袋、瓶、支);没收过期医疗器械513盒(袋、支);没收超期化妆品95瓶(支、盒)。二是强化服务促消费。扎实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全过程全链条消费保护,将消费者的“烦心事”当作头等大事,持续提升消费者信心。受理投诉举报142件(投诉99件、举报39件、咨询4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万元。
4.聚焦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推动“三品一特”安全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稳中向好。始终坚持“四个最严”,切实加强食品生产过程监管、风险管控、风险监测,着力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共检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户1517余户(次),市场89个(次),学校食堂252个(次),发现并整改问题602个。开展宣传活动67场次,接待群众咨询4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4860份,开展食品从业人员培训42次2735人,完成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1066批次。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县乡村三级党政领导包保督导经营主体2159户,包保督导率100%,督导问题发现率0.6%,年度督导问题整改率100%。
二是严查药械化安全隐患,药品安全持续巩固。深入开展药械化各类专项整治及排查监管,检查药品流通环节经营企业135户次,医疗机构147户次,城乡集贸市场56户次,排查化解风险隐患问题59个。组织药品从业人员集中培训2次,开展药械化安全科普宣传2场次。完成药品抽检45批次。收集评价上报“两品一械”不良反应监测286例。
三是严管工业产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持续提升。认真落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制度,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210户次,抽检工业产品54批次,上报企业标准82项,检查检验检测机构14家(次),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18户(次),发现问题4个、立案查处3件,加强对地条钢、成品油、建材、日用塑料和一次性制品、特种防护产品、纤维制品、电动自行车、农资等产品专项检查,抓好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抽样监测工作。
四是严防特设安全事故,特种设备监管切实加强。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隐患排查。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98家,液化气经营户11户次,检查设备380台次,压力管道14千米,发现安全隐患156起,落实整改154起,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5份,集中整治电梯使用单位26家、锅炉使用单位6家、液化气钢瓶经营10户、医疗机构15家、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1家。电梯赋码168台,录入液化气钢瓶信息18600条。一年来,未发生食品、药品、重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5.聚焦稳增长政策措施,“三资”工作圆满完成。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政府有关要求。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38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00%;完成招商引资358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00%。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4年度收入合计10229546.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22402.24元,占总收入的98.9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7144.19元,占总收入的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90498.55元,降低6.3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22402.24元,比上年减少678011.41元,下降6.27%。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78011.41元,其他收入减少12487.14元,所以本年收入减少690498.55,导致本年收入减少6.32%。二是2024年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减少321512.67元,公用经费未能实际形成收入与支出,公用经费减少125057.26元,项目经费未能实际形成收入与支出,项目经费减少231441.48元,所以财政拨款减少,导致财政拨款减少6.28%。三是县烟草公司补助的专项经费减少1万元,公益性岗位人员减少1人,补助也减少2487.14元,所以其他收入减少12487.14元,导致其他收入减少10.4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4年度支出合计10512954.93元。其中:基本支出9918938.13元,占总支出的94.3%;项目支出594016.8元,占总支出的5.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84831.22元,降低4.4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43697.07元,下降4.28%,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6名人员退休,2024年新增加的6名人员职务职级较低,工资及五险等人员经费减少318639.81;二是公用经费不能形成有效支出减少125057.26元;所以基本支出减少443697.07元,导致基本支出减少4.28%。三是财政拨款减少,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231441.48元,单位自有资金项目支出则增加190307.33元,所以项目支出同比减少41134.15元,导致项目支出下降6.48%。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18938.1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277301.38元,占基本支出的93.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4492.56元,占基本支出的5.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无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4016.8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非基建行政类专项业务项目开支594016.80元,具体开展工作情况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458111.96元,主要用于市场秩序执法项目经费16115元,药品事务项目经费332.78元,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经费113300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目经费6157.0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22402.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与上年相比减少678011.41元,下降6.28%,完成年初预算的96.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865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完成年初预算的93.7%。主要用于市场监管事务出中人员(包括42名在职职工、24名聘用人员)支出6151056.14元,日常公用支出534892.56元和市场监管专项工作支出300608.3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23536.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690542.8元(退休人员工资中地方财政负担部分680942.8元,退休人员工作经费9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732512.1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8445.98元;死亡抚恤(遗属人员补助)52203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8623.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60050.7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60146.5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大病保险)1842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36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573685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元,决算为84922.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556.54元,下降15.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元,决算为60367.5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75%,完成年初预算的3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决算为2455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7%,完成年初预算的81.8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548.54元,下降3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08元,下降7.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55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2008元,下降7.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元,支出决算为84922.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556.54元,下降15.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元,决算为60367.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决算为245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8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均同比减少,所以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减少27.7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548.54元,下降3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08元,下降7.5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55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2008元,下降7.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为2023年支付加油卡充值2万元,2023年支付公务用车平台运行费3250元,2023年支付2022年差欠的车辆修理费,2024年车辆修理费比2023年减少7298.54元。二是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所以同比公务接待费减少7.5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市场监督管理专项检查、行政执法办案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60367.56元。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4492.56元,比上年减少125057.26元,下降18.68%,主要原因是国库库款不足,公用经费未能形成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双柏县市场监管局部门资产总额9719972.53元,其中,流动资产100648.12元,固定资产原值9440386.15元,已计提折旧6022759.01元(净值3417627.11),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原值178938.26元,已计提摊销4083.10元(净值174885.16元),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3806.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81946.1元(减少原因为单位资金结转银行存款比上年减少)固定资产减少18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5212170.24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1664781.31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615.3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79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821.3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615.3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6615.3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200171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