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200141001000
双柏县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双柏县统计局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制定全县统计工作方针,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县和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运用统计调查,准确、及时、系统、全面的反映县情县力,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政策、指导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依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机构1个,内设办公室、综合股、统计法规股、农村经济统计股、工业投资统计股、服务业统计股、普查中心7个股室、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双柏县统计局。
纳入柏县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落实。一是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县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和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初召开全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全面从严治党大会,安排部署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与局班子成员、各职能股室干部职工层层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抓实意识形态工作。推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执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网络跟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舆论引导水平。
2.五经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严格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云南省实施方案》,按照工作计划表和业务流程图,依法有序开展好五经普各项工作。4月30日,普查登记阶段工作全面完成,全县一套表单位115户、非一套表单位5870户、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291户(全面调查37户,抽样调查254户)已经全部登记上报完成,上报率100%;5月31日,普查数据验收阶段工作全面完成,审核验收率达100%;6月27日至29日,代表云南省接受国家五经普事后质量抽查组的实地抽查,本次抽查双柏县涉及三个乡镇四个普查小区总户数79户,其中10户为个体户,已按国家五经普事后质量抽查方案要求高质量配合抽查组完成抽查任务。
3.统计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深入开展“统计服务千企活动”,县统计局对所有“四上”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房地产企业开展实地统计业务指导,建立电子台账,督促企业统计制度上墙,统计报表、统计台账、主要数据原始支撑资料、统计档案规范化。截至目前,各统计专业累计开展服务企业150人次,服务内容涉及五经普、工业、能源、商贸和农业农村统计等专业。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双柏县统计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统计局2024年总收入3541001.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01001.91元,占总收入的98.8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0000元,占总收入的1.1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45752.92元,下降13.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0752.92元,下降13.5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5000元,增长14.2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统计局单位2024年度支出合计3541001.91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981320.41元,占总支出的84.19%;项目支出559681.50元,占总支出的15.8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45752.92元,下降13.35%。主要原因是 因2023开展经济普查活动,培训费、办公费等相关费用支出增加,与上年相比大量工作已经完成,相应的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20366.45元,下降14.86%;主要原因是 因2023开展经济普查活动,培训费、办公费等相关费用支出增加,与上年相比大量工作已经完成,相应的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26677.29元,下降4.55%;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和重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所以项目支出费用增加。而2023完成了大量工作,2024政府拨入的工作经费也减少,相应的支出也会减少。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统计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81320.4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88812.87元,占基本支出的93.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2507.54元,占基本支出的6.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统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9681.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支出439747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业务培训、数据审核等相关费用的支出。
2.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经费支出99,934.50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业务培训、项目核查、定位等相关费用的支出。
4.州级拨入统计经费2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各专业业务培训的相关支出;全年各专业共开展统计业务培训30余次,参与培训人员数达750余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统计局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01001.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8%。与上年相比减少550752.92元,下降13.5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因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州县拨入普查经费2023收入增加,与上年相比大量工作已经完成,因此2024年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51122.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单位日常运转公用支出等行政运行支出;无预决算差异。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0,652.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7400.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3252.1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3252.16元,死亡抚恤0.00元;无预决算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7,600.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89,598.2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731.00元,公务员补助缴费支出63,271.12
元;无预决算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
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1,6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无预决算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元,决算为56117.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8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6230.11元,下降39.2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决算为44117.5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61%,完成年初预算的147.0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元,决算为12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39%,完成年初预算的2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330.11元,下降40.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900元,下降32.9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5900元,下降32.9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元,决算为56117.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8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330.11元,下降39.2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决算为44117.5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61%,完成年初预算的147.0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元,决算为12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39%,完成年初预算的2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老化导致维修费用增加,都会使实际支出超过预算,需频繁向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租用车辆,而预算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未包含租车费用,实际租车支出会导致该科目超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330.11元,下降40.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900元,下降32.9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少5900元,下降32.9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老化导致维修费用增加,都会使实际支出超过预算,需频繁向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租用车辆,而预算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未包含租车费用,实际租车支出会导致该科目超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0辆。主要用于到各乡镇、企业指导统计业务、到联系村委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核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县督查、检查、调研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统计局单位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507.54元,比上年减少22340.11元,下降10.4,主要原因是因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办公费等相关费用增加,与上年相比大量工作已经完成,相应的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0,201.00元、差旅费7,990.00元、公务接待费6,000.00元、工会经费25,69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117.54元,其他交通费用102,300.00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双柏县统计局单位资产总额80410.87元,其中,流动资产10855.48元,固定资产6955.3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344.2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1267.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283.3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283.3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283.3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支出)。
(七)行政运行:指用于单位保障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监督索引号5323220014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