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云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双柏县审计局于2021年9月至10月,对双柏县相关单位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深化“放管服”改革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一)基本情况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
(1)推进深化行政审批。2020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坚决按“能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取消、该放的权利直接放给市场和社会”改革要求,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双柏县县级及以下政务服务事项( 2020年版)》及有关权责等清单;转发上级有关行政权力事项文件,印发双柏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全县调整合并行政审批事项32项,承接省州下放和属地化管理行政审批事项11项,直接取消行政审批4项,审批改为备案2项,部分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项。截至2021年6月底,全县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39项,其中:行使层级为州县167项,行使层级为县69项,行使层级为州县乡1项,行使层级为县乡1项,行使层级乡级1项。
(2)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根据要求,对划转县行政审批局集中行使的154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巩固提升“一颗印章管理审批”成果,抓实审批制度改革。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集中受理行政许可申请6789件,准予许可6788件,审批提速率达89.2%,按时办结率达100%。
(3)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加强信息共享、压缩审批时限,推行投资项目前期审批 “一事一次告知、一次办成”。
(4)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流程审批事项、环节、条件,最大限度精简优化审批流程材料。将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录入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落实“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要求,实现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等四个阶段线上并联审批,压缩审批时限,压减审批材料,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5)深化规划用地审批改革。持续深化以“多规合一”为基础的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已完成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行政审批9件。
(6)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情况。按照《云南省第一批104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要求,压实细化任务分工,全面推进第一批104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
2.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情况
(1)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政策落实,加快项目审批、备案提速。
(2)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县范围内对州人民政府明确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4种方式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全县办理涉及改革的4个事项登记业务1404件。通过“证照分离”改革,有效区分“证”、“照”功能,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有效地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3)开通行业准入办理绿色通道。加强自主创业审批管理服务,对办理有关行业准入许可实现了多部门联合办公、一站式审批,开通行业准入办理绿色通道,在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无须办理营业执照,深化 “放管服”改革力度,引导劳动者规范有序经营。
(4)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实现开办全流程线上线下“一表申请、一窗发放”,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2021年企业开办时间已压缩至 2 个工作日内,推行“企业住所承诺制” 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简化名称登记流程。加快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给企业开办提供了方便快捷市场准入环境。实现企业注册登记“一次办”向“零见面”转变,“计日办”向“计时办”转变。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办理企业开办“一窗通”业务135件。
3.健全完善新型监管机制情况。
(1)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力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机制,构建统一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应用力度。逐步实现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常态化,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推进抽查检查信息统一归集和全面公开。2020年编制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68类459项,建立 “两库”、“两清单”、制定“两计划”, 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36个,抽查监管部门21个,已联合抽查检查市场主体56户。 2021年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67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34项,制定了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考评细则。截至9月30日,已制定实施方案48个,已完成抽查方案33个,抽查检查了88户检查对象,检查结果已进行了公示。
(2)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对疫苗、药品等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强化质量、计量、认证、特种设备等案件的查处,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惩处力度,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领域,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等制度。
(3)推进“互联网+监管+督查”。推进“互联网+监管+督查”系统建设,强化“互联网+监管+督查”平台应用,规范监管事项、完善检查实施清单、录入监管行为,提升分析研判能力,开展线上执法试点,推送动态信息,建立风险预警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出具行政执法文书时,主动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在门户网站公布执法结论信息。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文字、音像记录建档立卷,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
(4)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失信约束制度,规范失信行为认定、记录等机制。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进信用承诺、信用监管和信用应用工作,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
(5)优化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执行相关规则和标准。稳妥推进“首违不罚”,建立“容错”机制。
(6)提升政府采购与招投标透明度。加强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信息公开,提升透明度。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加强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信用管理,构建公平开放的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环境。
4.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情况。
(1)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按规定将76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职业资格目录,加强职业资格评审及培训。聚焦人才培养、激励等政策,立足双柏县实际,探索技能人才、特殊人才评价支持办法,探索全方位培养人才的路子,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定,加快新兴职业领域人才评价标准开发,激发人才活力。
(2)推进职业技能社会化鉴定。推进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社会化鉴定,2020年办理39名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社会化鉴定工作,2021年完成3家企业的10名职工职业技能社会化鉴定申报工作。
(3)优化人才服务机制。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毕业生,取消由所在地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签章的环节。以非公经济为重点,深入用人单位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服务工作。2020年完成技工类招生174人,至2021年9月上旬完成技工类招生196人。
(4)实施“兴双人才”培养工程。围绕县委及县政府人才兴县战略,实施“兴双人才”工程。2020年至2021年已向县人才工作领导办推荐11人作为 “兴双名匠”培养人选,2020年度有4人获得命名,2021年5人有望获命名。
5.扩大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情况。
(1)用电报装方面。减少用电报装环节,严格执行高压新装、增减容用电业务办理为3个环节,低压用户新装、增减容用电业务办理按2个环节办理。高压单电源,2020年实现平均接电时长34.63天,2021年1月—7月实现平均接电时长30.93天;低压用户,2020年实现居民平均接电时长2.67天,2021年1月—7月实现平均接电时长1.88天; 2020年实现小微企业用户平均接电时长3.34天,2021年1月—7月实现小微企业平均接电时长3.3天。
(2)用水报装方面。严格按照规定,减少报装流程、环节,缩短用水报装耗时。用水报装流程由8个环节精简为2个环节。全县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共受理企业用水8户,平均报装耗时在1个工作日完成通水。
(3)推进政务服务联办。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与水、电、气联办,进一步精简环节,压缩时间、降低成本、持续提升发展“软实力”。
(4)推进“一网通办”。加快推进双柏县自建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等与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整合打通,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主动对接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5)推进“跨省通办”和“一件事一次办”。
①推进“跨省通办”。按照 “跨省通办”工作部署,推进全县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西南五省“跨省通办”工作。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跨省通办”综合窗口1个、服务专窗2个,设专(兼)职工作人员4人。采取多种方式加大“跨省通办”推广力度,抓好8项“跨省通办”事项办理。
②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开展事项整合匹配、流程再造工作,推进办事一次告知、一次表单等工作,最大限度减流程、降成本、畅渠道、优环境,实现营商活动证照的集成办理。以县行政审批局为试点,梳理全县第一批“一件事一次办”33项事项于2月下旬上线,2021年上半年完成办件11件。
(6)推行“贴心服务”。落实“营商环境提质年”要求,进一步加强宗旨意识教育,落实好帮办代办等个性化便民服务措施,采用手把手帮教等帮办形式,为办事企业和群众贴心的服务。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双柏县委及县政府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县级各有关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 “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政策要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精简审批程序和压缩审批时限,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为推动我县经济稳定发展营造了良好营商环境。
二、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采纳情况
县审计局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起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推进各项改革;二是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机制,并制定工作方案,压实责任,细化落实措施,确保本部门(单位)“放管服”改革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三是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统筹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有效作为,切实推动“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快落地落实,打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基础。
各被审计单位积极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