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大庄镇甲地佐等6个不稳定斜坡滑坡泥石流治理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21年3月9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双柏县审计局于2020年7-12月,对双柏县大庄镇甲地佐等6个不稳定斜坡滑坡泥石流治理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大庄镇甲地佐不稳定斜坡防治工程位于甲地佐村委会麻栗树村,规模为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施工内容:抗滑桩(抗滑桩桩板墙)+排水沟+夯填裂缝及附属工程。法脿镇雨龙村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位于双柏县法脿镇雨龙村委会碧庄村,设计范围内共3个不稳定斜坡,施工内容包括抗滑桩、截(排)水沟及夯填裂缝等,工程防治等级为Ⅲ级。法脿镇麦地村委会杜近村滑坡治理工程位于法脿镇麦地村委会杜近村,规模为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施工内容:抗滑桩+部分回填反压+挡土板+排洪沟工程+排水工程+拦渣坝工程及附属工程;大麦地镇大麦地村滑坡治理工程位于双柏县大麦地镇大麦地村,规模为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大麦地镇光明村委会芭蕉箐村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位于大麦地镇光明村委会芭蕉箐村。大麦地镇普龙村委会芭蕉箐河泥石流治理工程位于大麦地镇普龙村委会芭蕉箐河,规模为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
截至审计时,双柏县大庄镇甲地佐等6个不稳定斜坡滑坡泥石流治理项目共到位资金3637.8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92万元,省级资金1141.55万元,州级补助资金299.27万元、县级资金5万元。共完成投资3958.3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3146.34万元;待摊投资81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竣工结算等手续完备,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工程签证齐全,工程竣工决算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工程情况,但还存在应招标未招标、多计工程价款、超标准使用管理费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发现,此次审计的双柏县大庄镇甲地佐等6个不稳定斜坡滑坡泥石流治理项目存在:工程勘察设计应招标未招标;多计工程价款89.15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标列支8.86万元,对下达乡镇资金未进行有效监管,报账凭证不完整,项目结余资金326万元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双柏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勘察设计应招标未招标的问题, 移送双柏县发改局处理;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双柏县自然资源局进行调减;对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标列支的问题,要求双柏县自然资源局归还原资金渠道,并作调账处理;对下达乡镇资金未进行有效监管的问题,要求应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对资金使用真实性负责;对报账凭证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完善缺失的原始凭证;对项目结余资金的问题,要求上缴县财政。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双柏县审计局建议:(一)加强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加强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监管,同时完善所有项目痕迹档案资料。(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将建设项目在建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三)在拨付工程尾款时,关注此次实施的六个项目涉及的农民工工资问题,监督施工方付清农民工工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进行了整改,对工程勘察设计应招标未招标的问题, 已移送县发改局处理;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已进行调减;对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标列支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已归还原资金渠道,并作调账处理;对下达乡镇资金未进行有效监管的问题,已进行跟踪问效;对报账凭证不完整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已完善缺失的原始凭证;对项目结余资金的问题,已上缴县财政。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