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级事项须提交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A级事项 |
1.向全院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指示、决定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所属各部门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
2.涉及全院的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事项、重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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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涉及全院的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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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所属各部门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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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涉及全院的意识形态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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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所属院内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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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涉及全院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巡察工作的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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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涉及全院的加强对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统一战线、老干部和离退休等工作领导的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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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审批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组织、优秀个人;审定上级党支部表彰的先进组织、优秀个人的推荐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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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研究决定所属院内发展定位、办院方向、办院指导思想、发展规划的制订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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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所属院内人才队伍建设、特色医疗业务建设、医院建设等医院内部发展的重要规划和工作计划,重要改革措施以及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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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单位日常公务经费、项目经费等开支,一次性支出超过10万元(含)的大额资金支出(对政策明确规定和已列入财政预算的在会上进行通报);超过10万元的大宗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或购买服务;年度单位经费预算及需追加的经费开支,经批准的年度单位预算在执行中的重大变动事项;超过10万元(含)的重大基本建设和维修维护修缮项目等重大项目立项和申报方案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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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国家或地方各类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合资合作项目、重大经济决策、重大投资(融资)项目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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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涉及全院的职称评价、审议、评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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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县级以上重大表彰推荐,院级重大表彰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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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所属各部门安全稳定重要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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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单位内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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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所属各部门负责人的选拔、任免、调动、监督、考核、锻炼选派、出国进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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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审定各单位上报的优秀年轻干部和上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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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单位内部人才工作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要人才工程计划,年度进人计划,人才引进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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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单位内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人才成长环境优化的重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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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单位内部人才政治把关的重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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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研究决定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调动、辞职、开除、锻炼选派、出国进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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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院内发展运营建设和各部门院风建设的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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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干部职工薪酬体系改革、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发放、奖励、惩处和其他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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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涉及各部门的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专项审计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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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决定召开单位内部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并对提议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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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研究决定《双柏县人民医院关于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中规定的须经党委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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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各部门干部职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政纪处分,病患管理、奖励及违规处理等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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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各部门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的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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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研究决定各部门先进奖励事项,讨论推荐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奖励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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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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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部门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有关工作的提案、意见办理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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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其他事关医院事业发展、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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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B级事项中经双柏县人民医院党委决定提交党委会决议的事项。 |
B级事项须提交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B级事项 |
1.传达、学习党委会的重要指示、决定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双柏县人民医院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
2.部署双柏县人民医院落实党委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事项、重要措施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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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署双柏县人民医院落实党委会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决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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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部署双柏县人民医院落实党委会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运动的决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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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部署双柏县人民医院落实党委会意识形态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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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部署双柏县人民医院落实党委会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决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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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双柏县人民医院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巡察工作的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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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加强对机关工会等群众组织,机关老干部和离退休等工作部署的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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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审定党委会表彰的先进组织、优秀个人的推荐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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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双柏县人民医院5千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事项;5千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的重要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或购买服务;5千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的重大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等重大项目立项和申报方案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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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双柏县人民医院干部职工的职称评价、审议、评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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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双柏县人民医院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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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双柏县人民医院各部门负责人的选拔、任免、调动、监督、考核、锻炼选派、出国进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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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向党委会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和上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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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部署双柏县人民医院落实党委会人才工作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要人才工程计划,年度进人计划,人才引进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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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部署双柏县人民医院落实党委会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人才成长环境优化的重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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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双柏县人民医院人才政治把关的重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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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确定双柏县人民医院政府采购小组负责人及组成人员的相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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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研究决定《双柏县人民医院关于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中规定的须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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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双柏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政纪处分,奖励及违规处理等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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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双柏县人民医院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的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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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审议双柏县人民医院年度经费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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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双柏县人民医院的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专项审计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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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C级事项中分管院领导意见不统一的事项。 |
C级事项,无需提交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报分管院领导研究决定。
C级事项 |
1.双柏县人民医院5千元(不含)以下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事项;5千元(不含)以下的重要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或购买服务;5千元(不含)以下的重大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等重大项目立项和申报方案确认;已经通过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审议开工建设的项目进度款拨付。 |
2.日常行政管理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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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务。 |
备注:当出现C级事项涉及多名分管领导且无法统一意见时,可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