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200336101000
双柏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卫生健康局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双柏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双柏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双柏县卫生健康局(汇总)概况
根据《双柏县部门决算管理办法》的规定,部门决算实行综合决算原则,部门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部门决算。双柏县卫生健康医疗部门决算包括双柏县卫生健康局等9个医疗系统的2019年本级财务收支决算。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彝)医药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拟订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配合推进全县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和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地方病防治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决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4、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组织推进全县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全县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
目录县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县内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缺陷人口出生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
10.制定落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医学院校毕业生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13.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拟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负责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实施对外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15.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彝)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16.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防治领导小组、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计划生育协会的日常工作。
18、承办双柏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建立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实施分级诊疗制度。
2.扎实全面推进健康扶贫。一是强化医疗体系建设,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好病”;二是完善服务体系建设,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方便看病”;三是实施综合保障机制,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四是强化疾病防控能力,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少生病”。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4545人,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100%,符合转诊转院建档立卡贫困户报销比例达90%,“三个一批”、“三个一”目标全面完成,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
3.推进国家卫生城县创建工作。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于9月份顺利通过省级技术评估,目前,重点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不足,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按期限进行整改落实,持续做好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
4.不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县中医院项目建设。县中医院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50亩,建设面积50000平方米,编制床位数400张,计划投资2.3亿元。目前,一期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中央到位资金4000万元,主体工程封顶;二期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目前申请到地方专项债券资金11000万元,正在申报省级卫生补短板建设项目资金7000万元,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二是加快县疾控中心综合楼项目建设。县疾控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投资46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368万元,州县级承担92万元,新建综合楼500平方米,改造提升业务用房1500平方米,目前已开工建设,项目有序推进落实。
5.全面发展中彝医药事业。着力推进中彝医药“一馆三中心一科一室”建设,以及中彝医药“双百九五”工程和“1155”工程建设,进一步推进全县中彝医药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05个,其中: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2个(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8个,村卫生室83个;民营医院3个(双柏中医院、双柏中西医结合医院、双柏嘉康医院),个体诊所7个。截至目前,全县投入资金300多万元,完成8个乡镇卫生院中彝医馆建设以及县人民医院中医科改造提升;争取南京大学资金95万元,为双柏县40个村卫生室配置中医理疗设备及3个乡镇卫生院救护车。全县32个村卫生室能开展中彝药汤剂、中成药、拔罐、刮痧、灸法、推拿、按摩等6种以上中彝医药和理疗适宜技术治疗服务。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加强.完成居民健康档案纸质建档153801人,建档率95.65%,电子档案录入146129人,电子建档率90.88%。二是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县孕产妇死亡率控制为“0”;婴儿死亡率州下达任务5‰以内,控制为4.54‰;剖宫产率州下达任务26% 以内,控制在18.53%以内;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100%;宫颈癌筛查3913人,妇女常见病筛查10119人,完成任务数8338人的121.36%。
7.提升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工作一是完善重大疾病防控工作机制,有效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按时完成疫情月、季分析,并按相关程序报送上级部门,每日对辖区内网络直报单位报告的传染病信息进行2次以上审核及查重。
8.不断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完成全县各类人群监测检测72668人份,达全县常住人口比例的40.76%;艾滋病疫情及时上报和网络报告率100%,HIV阳性孕产妇母婴阻断率100%,梅毒阳性和乙肝阳性孕产妇规范管理治疗率100%;为艾滋病感染者及其家属办理发放低保26.5万元,为艾滋病致孤儿童提供救助12.6万元。
9.加快推进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密切协作,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参与县发改部门拟定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规划,积极协调配合民政等相关部门,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向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10.强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规范计划生育惠民资金管理、确保计划生育惠民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促进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开通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就医“绿色通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卫生健康医疗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全部为财政全供给单位。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8个。分别:
1.双柏县卫生健康局
2.双柏县妥甸镇卫生院
3. 双柏县大庄镇卫生院
4. 双柏县法脿镇卫生院
5. 双柏县石咢嘉镇卫生院
6. 双柏县安龙堡乡卫生院
7. 双柏县大麦地镇卫生院
8. 双柏县爱尼山乡卫生院
9.双柏县独田乡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卫生健康医疗部门2019年实有人员编制21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98人;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83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事业人员169人。
离退休人员59人,无离休人员,退休 59人。
2019年卫生健康医疗部门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双柏县卫生健康局(汇总)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双柏县卫生健康局(汇总)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卫生健康医疗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564.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92.26万元,占总收入的73%;事业收入1356.76万元,占总收入的20.66%;其他收入415.07万元,占总收入的6.34%。与2018年的9035.95万元相比减少2471.86万元,减少27.36%,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度项目建设比上年度减少,二是国家下达项目指标减少部分项目经费直接安排到各医疗单位开支。
收入名称 |
金额(万元) |
所占总收入比重(%) |
一、本年收入 |
6564.09 |
100%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4792.26 |
73% |
事业收入 |
1356.76 |
20.66% |
其他收入 |
415.07 |
6.34%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卫生健康局医疗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5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2.17万元,占总支出的66.01%;项目支出2214.74万元,占总支出的33.99%;与上年6788.03万元相比减271.13万元,减3.99%。减支因素主要有:一是中医院建设资金减支800万元;二是国家下达项目指标减少。
支出名称 |
金额(万元) |
所占总支出比重(%) |
一、本年支出 |
6516.90 |
100% |
其中:基本支出 |
4302.17 |
78.29% |
项目支出 |
2214.74 |
21.71%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卫生健康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02.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3.97万元,增长率19.23%,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随之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2.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项目支出2214.74万元,与上年3179.84万元相比减965.10万元,减30.35%。其中:减支因素主要有:一是中医院建设资金减支800万元;二是国家下达项目指标减少部分项目经费直接安排到各医疗单位开支。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7万元;
2.2081002: 老年福利支出9.52万元;
3.210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8.78万元;
4.2100199: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3.48万元;
5.2100202 中医(民族)医院支出500万元
6.2100302 乡镇卫生医疗机构支出413.66万元
7.2100399 其他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支出4万元
8.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715.45万元
9.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6.08万元
10.2100601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3万元
11.2100717 计划生育服务 155.37万元
12.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1.82万元
13.2101399 其他医疗救助支出 7.28万元
14.2101601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 1万元
15.2109901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33.8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卫生健康医疗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0.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04%,其中:基本支出:3009.56万元 ,项目支出:2011.02万元。与上年5500.29万元相比减支479.71万元,减支8.72%。减支因素主要有:一是中医院建设资金减支800万元;二是国家下达项目指标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老年福利支出,具体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0.47万元;老年福利支出9.05万元 。
3、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86.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6%,主要用于行政管理日常运行。
4、中医(民族)医院建设支出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6%,主要用于中医院项目建设。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72.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6%,主要用于保障卫生院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
6、公共卫生678.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6%,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活动的开展。
7、中医(民族医)药专项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中医、民族医药专项的开展。
7、计划生育事务197.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8、其他医疗救助补助支出7.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医疗救助方面的支出
9、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
10、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3.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主要用健康扶贫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卫生健康医疗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25万元,完成预算的305.16%“较2018年增加55.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8.7万元,完成预算的622.45%;较上年增加62.1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55万元,完成预算的95.35%,较上年减少6.4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纳入年初预算用上级补助资金购买乡镇卫生院救护车3辆,支出金额74.67万元,二是我县卫生医疗系统规范了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接待费相比2018年减少6.4万元 。支出数大于上年的原因是新购置车辆3辆,增加车车辆运行费支出74.67万元。财政压减公用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减支6.4万元。
2019年度双柏县卫生健康医疗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55.74万元,增长104.1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62.14万元,增加233.9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4万元,减23.7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未纳入年初预算用上及补助资金购买乡镇卫生院救护车3辆,支出金额74.67万元。二是我县卫生医疗系统规范了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接待费相比2018年减少6.4万元 。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情况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7万元,占81.18%;公务接待费支出20.55万元,占18.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19年全县卫生健康医疗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情况与上年无变化。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7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74.67万元,购置车辆3(具体是购买大麦地、安龙堡、爱尼山三个乡镇卫生院的救护车),较上年增加74.67万元,原因是上年未发生车辆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03万元,较上年26.03万元减支6万元,减幅46.1%,原因是更换新车后,运行维护费减少。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55万元。较上年26.95万元减少6.4,原因是为,保证机构运转,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国内接待费支出20.55万元(无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8批次(无外事接待),接待人次2605人(无外事接待人员)。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项目检查督导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2019年全县卫生健康医疗部门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卫生健康医疗部门2019年度机关行政运行经费为197.76万元,与上年的208.51万元相比减少10.75万元,减少5.15%,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局机关4人划入医保局,相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二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不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4.53万元,印刷费2.66万元,手续费0.16万元,水费2.3万元,电费7.64万元,邮电费7.02万元,差旅费17.04万元,维护费3.89万元,租赁费3.72万元,会议费0.95万元,培训费0.21万元,接待费16.14万元,专用材料费35.69万元,劳务费0.36万元,工会经费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7万元,其他交通费15.38万元,税金及附加0.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双柏县卫生健康医疗部门资产总额7737.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36.19万元,固定资产1714.43万元,在建工程2081.53万元,无形资产5.28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8.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8.85万元。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无资产处置收入,无出租房屋收入。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双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医疗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8.67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8.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8.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双柏县中医院重点建设续建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150亩,建设面积50000平方米,编制床位数400张,计划总投资23000万元。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中央到位资金4000万元,现主体工程封顶;二期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目前申请到地方专项债券资金11000万元;该项目建成后,可极大改善双柏县医疗硬件设施和就医环境,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全县卫生资源配置,可增加床位400张。项目运营建成以后经过测算2021年可实现收入27628.70万元,扣除成本17054.45 万元后,净收益10574.25 万元;2022年可实现收入29062.40 万元,扣除成本17904.87万元后,净收益11157.53万元;2023年可实现收入30564.42万元,扣除成本18793.75万元后,净收益11770.66万元;以后年度预计收入以10%增长,可极大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反映为居民提供分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中医药、综合管理等6类,包括子项14项,其中:针对所有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2项(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针对重点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6项(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针对疾病预防控制的公共卫生服务5项(预防接种、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卫生监督的公共卫生服务1项(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开支相关费用。
健康扶贫:从2017年起,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四重保障”措施,实现“九个确保”: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100%;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0%(详见第二条);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80%;确保8类15种大病集中救治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详见第六条);确保医疗救助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符合手术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白内障患者得到免费救治;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年度支付的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保贫困县脱贫摘帽时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30万人口以上的达到二级甲等),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反映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等项目开支。
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反映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教育奖学金、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升学加分、独生子女保健费、免除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承担资金、养老生活补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系列保险(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相关补助。
监督索引号53232200336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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