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表单位:双柏县文化和旅游局 制表时间:2025年8月25日
序号 | 案件名称 | 承办 单位 | 案件来源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下达 时间 | 执行情况 | 是否结案 |
1 | 双柏县文化和旅游局 | 群众举报 | 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2025年6月16日 | 未履行 | 否 | |||
2 | 双柏乐巢娱乐有限公司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案 | 双柏县文化和旅游局 | 群众举报 | 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497元(大写:肆佰玖拾柒元整);3、罚款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 (双)文综罚决字〔2025〕002号 | 2025年7月8日 | 已履行 | 是 |
制表人:孙思华 审核人:刘其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