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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农业农村局对双柏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sbxnyncj /2026-00029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6年07月30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农业农村局 文  号: 生效日期:

黎思桥代表:

您在双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修建彝源路路口连接“彝药谷”乡村振兴示范园“养肺园”入口人行步道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是常态化帮扶资金和沪滇帮扶资金,按照《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6〕10号)和《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衔接资金项目资金管理操作手册的通知》(云财农〔2023〕191号)要求,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源于项目库”的原则,财政衔接资金和沪滇资金项目必须来源于项目库。项目库建设严格执行“县市统筹、村申报、乡审核、县市级行业部门审查、县市级领导小组审核、州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彝源路路口连接“彝药谷”乡村振兴示范园“养肺园”入口人行步道全长100米左右,宽1.5米,项目建成后将极大方便广大市民和外来游客步行观光“彝药谷”,同时串联汤锅大排档、土特产区域与“彝药谷”,方便群众出行,缓解交通拥堵,美化城市,提升城市品位,但由于修建人行步道涉及林地和土地的使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需完成一系列严格的报批程序,包括林地征用、土地性质变更等,当前在手续办理上存在较多制约因素,短期内难以完成。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妥甸镇尽快完成林地和土地等项目前期要素保障工作,争取将其纳入后续的建设规划和项目库,待具备条件后及时组织实施。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双柏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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