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部门拟订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制定执法稽查制度,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职责。
2.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责,贯彻实施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城镇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职责。
4.负责推进建筑节能,会同部门拟定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节能项目。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会同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6.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全县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7.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同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资金并监督实施。
8.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指导建筑活动,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及施工、建设监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拟订勘察设计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9.拟订城市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
10.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负责小城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
11.承担贯彻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职责,负责分级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报建、具体指导、监督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和专家库的管理。负责监督指导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12.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拟订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3.承担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建筑工程、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居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会同部门做好震后应急抢险工作。
14.完成中共双柏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与县政务服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实行审管分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科学划分审批和监管责任。县政务服务局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所需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基本程序环节,并对行政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组织开展现场勘察、技术论证、社会听证、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以及招投标拍卖、联合会审等相关工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详实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资料要件、办理程序、流程和标准,承担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和监督审批行为,依法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上级新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先承接,规范后再划转到县政务服务局。具体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县人民政府公布的为准。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住房管理股、定额编制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
所属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预算单位7个,分别是:
1.双柏县综合执法一大队;
2.双柏县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
3.双柏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
4.双柏县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
5.双柏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6.双柏县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中心;
7.双柏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纳入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4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5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5人(离休0人,退休55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超编3辆。实有车辆超编制的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压缩车辆编制,原有车辆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双柏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致力于优化城乡布局、改善城乡面貌、完善城市功能,先后实施了市政基础设施、污水垃圾处理、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城乡建设重点工程,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建设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城乡面貌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在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呈现出一体化发展的良好趋势。重点工作如下:
1.城市功能逐步完善。“美丽县城”PPP项目,丰贸路、兴业路、人民路北段等5条市政道路投入使用,县城排水防涝提升完善工程、新老城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有序推进,4543工程、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2个项目复工建设,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及转运设施建设、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建设、双柏县城瓶改管燃气管网等老化更新改造3个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
2.绿化美化品质显著提升。实施查姆福苑北侧、查姆山南等3个公园建设,新增绿地面积2.5万平方米,补植种植花草2300平方米,预计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3%,绿地率41.35%。
3.行业经济平稳运行。一是推动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制定《双柏县房地产去库存十二条措施》《双柏县购买新建商品房财政补贴实施细则》,促进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政策出台以来,累计商品房销售总面积35656.42㎡,总金额1.172亿元;启动山水龙居小区西南侧6.64亩开发用地挂牌,哀牢山入口小镇旅居地产、大麦地镇房地产项目开发。加快福祥苑、兴龙小区等房产的清理、销售以及安曼·紫薇府、未来森林二期、永兴商业城等6个地产项目建设。二是持续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积极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鼓励中小企业申报总包、专业资质晋升,引进资质等级建筑企业1家,资质晋升企业4家。全年完成建筑业产值46.78亿元。
4.安全水平全面提升。一是守牢安全生产红线。持续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召开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会议2次,强化对建筑工地、燃气、物业小区、自建房、市政基础设施隐患排查。累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3次,发现问题315个,均已完成整改;开展燃气安全专项督查检查16次,发现安全隐患165条,全部完成整改。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保护装置2385户,更换燃气橡胶软管1573户。二是强化城区污水治理。全年投入污水处理服务费743.346万元,处理生活污水342.99万立方米,处理率100%。完成东兴湖清淤,投入资金4.5万元,清理淤泥265方。定期组织人员对城区排水管道进行巡查和疏通,累计清淤排水管网12.5公里,更换下水井盖112个、雨篦128个,整治雨水、污水满溢68起,确保了排水管道畅通,提升了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三是抓好风险问题化解。围绕住建领域群众关心的住房保障、城市建设、物业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信访包案制、限时办结制,答复人大意见建议6件,政协提案6件,办理涉及住建领域信访、12345热线工单123件,回复率100%。举全局之力,攻坚克难,完成债务化解86笔,金额2380.58万元。
5.民生保障持续改善。一是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水平。组织召开物业企业会议3次,约谈企业11人次、交办问题56个,全部完成整改。深入开展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专项整治,共清理核算收益资金156.59万元、结余资金31.23万元,惠及小区商、住业主13524户。双柏县未来森林A区一号院、东兴花园获得2025年“美好家园”小区。二是强化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开展公共租赁住房新申请配租工作2批251户,新增保障群体750余人,开展年度到期复核710户,督促不符合续租条件的承租人限期腾退达48户,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率保持在99%以上。三是全面推进乡村建设。完善乡镇“两污”项目建设运营管理方案,集镇垃圾、污水收费制度。完成61户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争取补助资金154.3万元。组织大庄镇大庄社区大庄村、法脿镇麦地村委会小麦地冲申报云南省第一批传统村落,待省级审查。《双柏县大庄社区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3—2035年)》已通过评审专家组二次复审。四是加强城市精细管理。聚焦城区“破、乱、脏”突出问题,加大问题整治。修复破损路面136处、人行步道5000平方米、车行道3000平方米。清理出店经营1900余起,乱摆摊设点2000余起,小广告200余张,查处违停车辆584辆次,增划路侧临时停车泊位400余个,更新道路标线2300余米。投入资金134.69万元,收集、转运、处置生活垃圾1.05万吨,渗滤液1.14万立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持续保持100%。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39352836.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352836.3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84406159.42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4946676.97元,增长65.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4946676.97元,增长65.1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0元相比,无增减变化。收入合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下达了双财建〔2025〕32号双柏县老城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超长期国债补助资金4720.79万元及财政直接支付化解债务资金3168.91万元,收入决算数比上年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下达了双财建〔2025〕32号双柏县老城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超长期国债补助资金4720.79万元及财政直接支付化解债务资金3168.91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39352836.39元。其中:基本支出15980184.41元,占总支出的11.47%;项目支出123372651.98元,占总支出的88.5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84406178.72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4946657.67元,增长65.1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47525.24元,增长14.70%;项目支出增加52899132.43元,增长75.06%;支出合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下达了双财建〔2025〕32号双柏县老城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超长期国债补助资金4720.79万元及财政直接支付化解债务资金3168.91万元,收入决算数比上年增加。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因工资普调补发、工资正常晋级晋档原因,人员工资支出增加;二是因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和缴费比例调整,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下达了双财建〔2025〕32号双柏县老城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超长期国债补助资金4720.79万元及财政直接支付化解债务资金3168.91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0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980184.4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372545.18元,占基本支出的96.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7639.23元,占基本支出的3.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3372651.9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3569709.28元。
双财建〔2025〕1号2025年双柏县城区污水处理服务经费1054945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支付双柏县城区污水处理服务费;
双财建〔2025〕25号、双财建〔2025〕82号县城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运行经费97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县城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运行费用;
双财建〔2025〕1号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经费1500000.00元,主要用于路灯电费及市政基础设施维护费用;
双财建〔2025〕7号春节前应急资金3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春节前项目应急资金费用;
双财建〔2025〕10号双柏县建筑业房地产考核奖励专项经费464253.40元,主要用于支付双柏县建筑业、房地产业考核奖励经费;
新城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经费50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城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支出;
双财预〔2025〕35号兴业路、丰贸路、福海路东段、人民路北段四条城市道路建设项目资金7000000.00元,主要用于县城兴业路、丰贸路、福海路东段、人民路北段四条城市道路项目建设支出;
双财建〔2025〕32号双柏县老城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超长期国债补助资金47207909.28元,主要用于老城区燃气管道改造更新项目支出;
双财建〔2025〕8号春节走访慰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走访慰问经费支出;
双财建〔2025〕90号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0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双财建〔2025〕63号2025年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经费128291.83元,主要用于支付双柏县垃圾处理厂运行费用;
双财建〔2025〕77号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市场化运行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市场化运行经费;
双财建〔2025〕38号、双财建〔2025〕51号县城区环境卫生运行经费528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县城区环境卫生运行相关费用;
双财社〔2025〕3号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43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支出;
双财建〔2025〕26号、双财建〔2025〕42号水土保持补偿费和耕地占用税经费250506.37元,主要用于支付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水土保持补偿费和耕地占用税;
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103828.55元,主要用于支付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转贷资金3168906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道路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美丽县城建设”等建设项目化解债务资金支出;
双财综〔2025〕2号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维修资金经费698352.55元,主要用于支付双柏县2024年乡镇公租房维修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455867.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3.38%。与上年相比减少21158201.59元,下降25.92%,完成年初预算的213.6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下达了双财建〔2024〕12号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国债补助资金3081万元,本年未下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34329.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6%,完成年初预算的89.6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退休人员工资(统筹外部分)、退休公用经费及遗属补助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等社保缴费率政策性下调,故相应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872063.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完成年初预算的85.1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及大病保险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执行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较年初预算的缴费率下降,故相应支出较年初预算下降。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6494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5%。主要用于双财建〔2025〕1号双柏县城区污水处理服务经费及双财建〔2025〕36号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双财建〔2025〕36号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1052302.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0%,完成年初预算的317.6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以及项目资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城市道路、燃气管道等建设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47722.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完成年初预算的607.2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000.00元,决算为19498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4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768.46元,增长5.27%。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844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59%,完成年初预算的153.7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1054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41%,完成年初预算的42.17%。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0098.46元,增长12.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330.00元,下降49.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54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330.00元,下降49.4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498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4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768.46元,增长5.2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844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7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1054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17%。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垃圾处理厂配备的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洒水车等机械设备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未被财政纳入部门预算,后经审批新增了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0098.46元,增长12.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330.00元,下降49.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54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330.00元,下降49.4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垃圾处理厂配备的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洒水车等机械设备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未被财政纳入部门预算,后经审批新增了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一致。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其中:原环卫站垃圾处理厂配备的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洒水车等机械车辆5辆)。主要用于单位公车、城管执法车以及垃圾处理厂机械车辆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7639.23元,比上年增加160815.63元,增长35.9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因工资普调补发、工资正常晋级晋档原因,人员工资支出增加;二是因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和缴费比例调整,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8042.63元、水费997.60元、电费11000.00元、邮电费19559.00元、差旅费65147.00元、会议费1950.00元、公务接待费10543.00元、工会经费74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车改交通费)236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240683478.69元,其中,流动资产19144529.40元,固定资产4012284.07(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3844842.61元,保障性住房资产(原值)173673068.61元,无形资产8754.0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71417431.09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9266047.60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71966.51元,保障性住房资产增加173673068.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4435.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95.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444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4435.8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142.79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四)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支出)。
(六)行政运行: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附件: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绩效自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