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预算公开

索引号:zjj /2026-00024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6年03月12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住建局 文  号: 生效日期:

监督索引号53232201733300000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6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6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2026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2026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202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2026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2026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2026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6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6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2026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2026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2026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2026年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2026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2026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部门拟订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制定执法稽查制度,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职责。

2.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贯彻实施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城镇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职责。

4.负责推进建筑节能,会同部门拟定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节能项目。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会同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6.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全县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7.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同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资金并监督实施。

8.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指导建筑活动,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及施工、建设监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拟订勘察设计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9.拟订城市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

10.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负责小城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

11.承担贯彻实施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职责,负责分级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报建、具体指导、监督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和专家库的管理。负责监督指导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12.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拟订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3.承担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建筑工程、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居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会同部门做好震后应急抢险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与县政务服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实行审管分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科学划分审批和监管责任。县政务服务局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所需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基本程序环节,并对行政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组织开展现场勘察、技术论证、社会听证、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以及招投标拍卖、联合会审等相关工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详实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资料要件、办理程序、流程和标准,承担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和监督审批行为,依法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上级新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先承接,规范后再划转到县政务服务局。具体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县人民政府公布的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住房管理股、定额编制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个股室。所属单7个,分别是:

1.双柏县综合执法一大队;

2.双柏县综合执法二大队;

3.双柏县综合执法三大队;

4.双柏县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

5.双柏县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中心;

6.双柏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7.双柏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所属单位都不单独预算,纳入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

)重点工作概述

1.抓规划,不断健全城乡规划体系。规划工作总体目标是实现县域乡镇总规覆盖率100%,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60%。加快推进城镇规划进程。按照“养生福地·生态双柏”的品牌定位,坚持“县城—新城区—特色小城镇—美丽乡村”四轮驱动,加快推进县城总规完善和中心集镇规划细化工作。

2.抓建设,不断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城镇建设按照“小而精、小而美、小而特”的小城镇建设思路,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生态移民搬迁为重点,整合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地质灾害搬迁等项目,整体推进小城镇建设。

3.抓质量,促进城市高质量建设发展。探索建立城市建设管理和人居环境质量评价体系,促进城市高质量建设发展。推进绿色城市建设,建立绿色城市建设的政策和技术支撑体系。探索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4.抓实事,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实施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运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重点解决供水、供电、供气等问题,促进解决二次供水、停车难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等便民设施。打造“15分钟城市居民活动圈”。开展人行道净化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5.抓管理,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城镇管理工作主要围绕开展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即治乱、治脏、治污、治堵,改造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增加绿化面积)和推进“七改三清”行动(即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和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扎实推进特色示范小镇建设,着力开展集镇特色风貌改造工作,加快推进乡镇“一水两污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全面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着力提升人居环境。

6.抓作风,着力提高住建队伍整体素质。住建系统队伍建设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确保管党治党真正抓到底、严到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和监督惩处措施。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活动,全力打造“坚持党建促住建匠心打造宜居双柏”党建服务品牌,着力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坚决完成省委巡视和县委巡察整改任务,建立健全长效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坚持党风、政风、行风和业务工作一起抓,确保务实高效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67人。在职实有7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7辆,超编4辆。车辆超编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后,压缩车辆编制,原有车辆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053094.8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053094.83,政府性基金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0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1244907.88元,下降4.4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1244907.88下降4.40%,减少的主要原因2025年将2024年未完成支付的双柏县城区污水处理服务经费项目纳入了县级预算,2026年度此项目预算金额为2026年所需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经费。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0元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053094.83,其中本年收入 27053094.83,上年结转收入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053094.8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减少1244907.88元,下降4.40%减少的主要因是2025年将2024年未完成支付的双柏县城区污水处理服务经费项目纳入了县级预算,2026年度此项目预算金额2026年所需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053094.83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053094.83,其中基本支出16444698.26,与上年15786489.95元对比增加658208.31元,增长4.17%主要原因财政全供养人员正常晋级增资、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预算增加项目支出10608396.57上年12511512.76元对比减少1903116.19元,下降15.21%减少主要原因是双柏县城区污水处理服务经费项目预算金额较上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053094.83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86089.6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工资中由单位发放的统筹外部分及退休职工生活补助;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912945.6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中由单位发放的统筹外部分及退休职工生活补助;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99752.56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55250.57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5.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0296.00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遗嘱补助;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88449.28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缴费;

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87954.19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缴费;

8.2101103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12365.33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补助缴费;

9.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688.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失业保险缴费;

10.211030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8026350.00元,主要用于双柏县城区污水处理服务经费支出;

11.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1994180.08元,主要用于单位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支出;  

12.2120303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500000.00元,主要用于日常市政基础设施电费及维修(护)费支出;

13.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35773.62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990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900.0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000.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105000.00,较上年145000.00减少4000.00,下降27.5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

(二)公务接待费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5000.00,较上年25000.00元减少1000.00,下降4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0次,共计接待187人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我单位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和压缩年初接待费预算,严控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000.00,较上年120000.00元减少30000.00,下降25.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较上年增加0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00,较上年减少30000.00,下降25.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本单位垃圾处理厂机械车辆运行维护费未获准列入年初部门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减少3000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等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71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400.00元,降低2.53%,主要原因:本年度公务员退休1人,按定额标准测算的公用经费和公务交通补贴等经费预算减少。

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与上年0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原值,下同)243690357.00元,其中,流动资产19144529.40元,固定资产6848532.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3844842.61元,无形资产179384.00元,其他资产173673068.61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9454677.6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32201733300111



附件【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预算公开表20260312031107193.xlsx
【关闭】
相关文章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