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201732401000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制度和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县级地质矿产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4.根据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上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草局。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
18.将双柏县土地收购储备地产交易中心(双柏县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双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除行政执法职能外的其他行政职能划归县自然资源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规划股、行政审批股、耕地保护监督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勘查股、政策法规股。
所属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预算单位12个,分别是:
1.双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双柏县土地收购储备地产交易中心(双柏县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
3.双柏县自然资源事务所(双柏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4.古生物化石保护中心
5.双柏县妥甸自然资源所(双柏县妥甸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6.双柏县大庄自然资源所(双柏县大庄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7.双柏县鄂嘉自然资源所(双柏县鄂嘉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8.双柏县法脿自然资源所(双柏县法脿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9.双柏县大麦地自然资源所(双柏县大麦地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10.双柏县安龙堡自然资源所(双柏县安龙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11.双柏县爱尼山自然资源所(双柏县爱尼山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12.双柏县独田自然资源所(双柏县独田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双柏县自然资源局。
纳入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年末在职人员53 人,其中编制内实有人员46 人,与上年相比减少10人,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6 人,与上年相比减少10人,公务员22 人,与上年相比减少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 人,与上年相比增加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4 人,与上年相比减少1人 机关和事业工人0 人,与上年相比增加0人经费自理人员0 人,与上年相比增加0人;其他人员7 人,与上年相比增加7人财政拨款开支人员7 人,与上年相比增加7人经费自理人员0 人,与上年相比增加0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三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党组、党支部为主,召开专题中心组3次、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15次,组织学习研讨6次,党支部和联系村专题党课4次,观看警示教育片5部,多形式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四是推动“清廉楚雄”“清廉双柏”建设。落实政治监督“护航行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五是着力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六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
(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发展蓝图。一是《双柏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通过州人民政府批复,7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通过县级审查,正在报审实施,84个行政村村庄规划100%完成入库备案和规划公告。二是县城详细规划,划定全域详细规划单元12个,包括9个城镇单元和3个特殊单元,划定面积24751亩。。三是召开专家审查会议14次,审查规划方案44个;召开规划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议题14项;召开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储备审查专题会议3次,审议议题27项。
(三)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131”工作机制,全县实有耕地保有量面积46.71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3.94万亩,耕地保有量做到只增不减。二是2023年耕地流出问题实际需整改445.48亩,完成整改545.72亩,完成率为122.65%。三是2024年度疑似耕地流出需整改面积138.31亩,已完成整改138.31亩,完成率为100%。四是补充耕地项目完成入库18个,入库指标2766.57亩,谋划2025年补充耕地项目13个,预计产生耕地数量指标1973.07亩。
(四)全力开展建设项目用地保障。紧紧围绕省、州、县重点项目需求,采取主动服务的方式推进用地报批,为抓项目、强产业、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是省级重大项目12个,保障率100%。组织单独选址用地报批项目20个,已获批14个,正式件审查2个,业主单位正在组件4个。村庄集体批次报件获批1个,正在组织4个,组织临时用地报件4个,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录入项目42个。二是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共纳入项目地块51个,开发区域面积546.91亩,方案已通过省级审查报省人民政府待批复。三是增减挂钩项目获批实施方案9个,已完成验收批复项目5个,完成整改验收指标归还省级未批复项目1个,正在实施项目3个541.92亩。积极谋划编制4个项目实施方案426.43亩。
(五)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用好用足政策,采取“落实项目供应一批、完善手续办理一批、筹措资金拆迁一批、收回土地处置一批、异地置换开发一批”等措施,运用行政、经济、司法等手段,依法依规处置。编制《双柏县2024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一是2024年批而未供处置基数1325.76亩,年度处置任务463.40亩,已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面积547.74亩。二是闲置土地处置基数210.7亩,年度处置任务84.28亩,已完成闲置土地处置面积48.98亩。三是收储国有土地25宗,面积115.96亩。四是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划拨国有土地转让补缴土地价款、缴纳以前年度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利息共33宗,面积109.76亩,合同出让价款收入6477.3296万元。
五是基准地价已公布实施。双柏县城规划区及大庄等4个乡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双柏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已公布实施。
(六)聚焦职能服务保障民生。一是制定印发年度防治方案、应急预案、响应方案,及时组织宣传演练,督促88名监测员在岗监测,严格落实“1262”联动响应机制,加强研判会商和监测叫应,全县44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无险情灾情发生。年度组织实施峨足村各莫泥石流、大庄片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个,已完工1个,正在施工1个。组织宣传避险搬迁政策,精准摸排搬迁对象122户467人。二是不动产登记便捷办理。发放不动产权证书4612本,办理证明849份,办理抵押注销登记279件,查封登记44件,办理非公证继承业务53件,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小区13个,推动水电气过户与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179件。
(七)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和生态修复。一是持续加强矿山安全监管。签订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13份,组织矿权人集中培训学习1场次,及时向矿权人转发发布政策文件38个,到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讲2次,累计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检查96余人次,进一步遏制矿山安全事故发生。二是严格矿业权管理。依法依规办理矿业权非申请注销登记7个,组织开展联勘联审和生态环境综合评估1次,审查矿权5个。三是加快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2024年11个修复任务,6个自然修复图斑已完成省级验收销号,5个需工程修复图斑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并上报州级审查,待州级审查立项后组织实施,力争年底前完成修复工作。
(八)加大督察整改和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规范执法,强力推进执法工作,我局被自然资源部评为2024年全国自然资源执法查处优秀案卷办案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总收入33456978.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416978.04元,占总收入的99.8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12%。
2024年度总收入33456978.04元,比上年25343484.02元增加8113494.02元,同比增长32.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652838.18元,增长39.9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539344.16元,下降93.09%,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到的业主管理费2024年无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总支出33704909.21元,其中:基本支出9357883.92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6%;项目支出24347025.29元,占总收入的72.24%。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113494.02元,增长31.0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51050.36元,下降7.43%,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退休,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8726257.50元,增长54.02%,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为双财资环〔2024〕29号耕地占补平衡成本性补助资金15000000元,导致本年项目支出增加;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57883.9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68364.78元,占基本支出的88.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506946.54元,占基本支出的5.4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8072.60元,占基本支出的6.18%、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0%、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0%、资本性支出45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5%、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0%、对企业补助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0%、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0%、其他支出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059094.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7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
自然资源常规监测项目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以上一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国家下发监测图斑、本年度季度监测和日常变更成果的变化信息,经全面梳理和分类处理后,由县级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取证,经县、州、省逐级地类核查后,由县级制作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增量数据包,经州级、省级质量检查后上报自然资源部,并以通过国家核查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逐级建设国土调查数据库。
耕地占补平衡成本性补助项目经费15000000.00元,主要用于在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基础上,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实施耕地进出平衡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县级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和实施的督促指导,确保本地区耕地进出平衡取得新成效努力实现年度耕地不减少,并补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缺口。
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经费40000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目前大麦地镇峨足泥石流治理项目已经通过州级初验,大庄镇项目正稳步推进,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提升了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对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意义。
耕地流出整改项目经费1557831.00元,主要用于根据省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要求,对2021-2022年度全省耕地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分类整改、限期恢复,通过上级验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16978.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5%。与上年相比增加元,增长%完成年初预算的286.1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8389.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完成年初预算的87.0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退休人员工资及遗属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4617.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完成年初预算的75.9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4304249.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73%,完成年初预算的292.0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公用经费、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工作经费、耕地保护等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443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完成年初预算的97.70%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060004.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4%,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105072.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86.59元,下降1.8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57993.4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19%,完成年初预算的96.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4707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81%,完成年初预算的94.1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86.59元,下降3.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707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5072.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86.59元,下降1.8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57993.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470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双柏县自然资源局树立了过紧日子的意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86.59元,下降3.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707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双柏县自然资源局树立了过紧日子的意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自然资源工作开展过程中土地开发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巡察及上级领导调研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5452.71元,比上年增加137534.45元,增长23.39%。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和差旅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86091.02元、印刷费57000.00元、水费支出2000.00元、电费支出21000.00元、邮电费3978.87元、差旅费支出114980.17.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7079.00元、工会费支出86254.2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7993.41.0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3853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00元、办公设备购置45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双柏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2130608.81元,其中,流动资产351296.67元,固定资产1779312.1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52037.1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4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740.4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7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6800.4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8740.4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8740.4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无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20173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