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