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李亚娟、普兴旺等3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李亚娟,女,双柏县文化和旅游局职工。2026年3月3日13时40分,李亚娟在双柏县查姆广场主持2026年“舞动虎乡”第一季度文艺展演,在主持过程中不慎从舞台摔落受伤。经调查核实,该同志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普兴旺,男,云南鸿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2026年3月16日19时20分,普兴旺在双柏县2025年第二批农村公路路面提升改造工程(野牛—下攀枝花、下攀枝花—卧马都)项目K22+40M处挡墙浇筑施工中不慎脚踩空跌落受伤。经调查核实,该同志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查加军,男,云南科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员工。2026年3月29日9时30分左右,查加军在双柏县35kv大庄变电站10kv桃园线施工时被滑落的撬棍击中受伤。经调查核实,该同志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8日。如发现相关单位及人员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反映。
通讯地址:双柏县妥甸镇文昌路210号
邮编:675100 联系电话:0878—7711204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