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双柏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决策部署,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严格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州工作要求,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目的,系统谋划、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法治建设根基持续夯实。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置于全县工作核心位置,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召开1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1次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系统研究部署重点任务,精准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二是深化法治思想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县政府常务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学习研讨10次。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机制,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三是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常态化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每年按时保质向州委、州政府报送年度工作情况,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规范履职行为,政府治理效能显著提升。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一是健全权责清单体系。及时动态调整并公开县、乡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与公共服务清单,明晰职责边界。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优化“一枚印章管审批”运行模式,推动执法力量整合下沉,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基层治理架构。二是优化政务服务供给。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印发两批24个重点事项清单,设立综合与专项服务窗口20个,拓展特色服务事项3项,全年办件8909件。推行“大综窗+分领域小综窗+增值服务”模式,建立“1+5”清单化管理体系。深化集中许可权改革,完成14个部门48项事项承接,承诺时限压缩超81%,效率提升超92%。强化数字赋能,推动数据共享与系统互通,拓展24小时自助服务,全县政务服务网办率达98.96%,全程网办率、零跑动率均达81.56%。优化线下服务布局,调整高频服务窗口40个,全年办件198050件,“跨省通办”“省内通办”高效推进。三是创新市场监管模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的监管机制,全年完成“一业一查”联合检查计划26个,抽查检查经营主体40户;完成部门双随机检查计划75个,抽查检查经营主体582户,检查结果公示率100%。规范涉企现场检查流程,压减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加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涉企信息归集、信用修复与异议处理机制,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环境。
(三)优化制度供给,营商环境法治保障有力。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一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监督42家执法部门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报告制度,推行“企业安静期”,规范检查程序,推广运用“云执法”APP扫码入企。二是整治违规执法行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严肃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查处并纠正不规范行为。三是强化企业法律服务。搭建惠企服务平台,设立涉企法律服务专窗,提供法律咨询、公证、调解等“一站式”服务。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25家,提出法律风险防控建议30条。优化法律援助流程,为涉企纠纷开通“绿色通道”。建立“法律托管”机制,签约服务企业8家。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惠企案件10件,同比增长50%,挽回经济损失超70万元;企业满意度达100%。四是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探索跨省远程评标。全年完成交易项目51个,交易额4.05亿元,增收节支326.6万元。推行保函替代保证金,为企业释放流动资金872万元。
(四)健全决策机制,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高。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规范重大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全年召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3次,邀请专家论证15次,开展风险评估41项。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合法性审核率、备案审查率均达100%,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定期开展文件清理并及时公布结果。三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实现政府部门和党群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64家单位共聘任法律顾问95名。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新增公职律师2名。严格推行合法性审查“三审制”,全年审核各类涉法文件、合同140件,出具法律意见书80余份,提出修改意见3000余条,为依法行政提供坚实法律支撑。
(五)深化执法改革,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不规范、不严格等问题。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整合执法队伍,推动力量下沉。健全乡镇综合执法机制,明确权责边界。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防止“同案不同罚”。创新推行“说理式执法”“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清单”等柔性执法方式。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182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率85.2%。全县持证执法人员达1456人。全年组织线上线下培训200余期,参训8000余人次,队伍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四是强化执法监督问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专项督查,执法部门自查自评案件2000余件;接受省级案卷评查7卷、州级交叉评查79卷;县级自行评查140卷,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2次。针对评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向相关单位制发监督建议书和督办函13份,明确整改要求与时限,细化业务提升举措,以精准监督推动问题整改,以刚性督办促进执法质效提升。
(六)完善监督体系,权力运行更加透明规范。构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等有机贯通的监督体系。一是自觉接受多元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和审计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87件、政协委员提案86件、司法建议1件、检察建议29件,办复率和满意度均达100%。加强审计、财会、统计监督,强化结果运用。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围绕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公开政务信息6500余条,共转办督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300余件,办理依申请公开5件,回复办结率100%。三是强化行政复议监督。优化行政复议办案流程,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6件,办结24件,其中调解结案7件,开展听证2次,复议后诉讼案件零败诉,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100%。深化府院、府检联动机制建设,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七)创新治理方式,矛盾化解能力显著增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多元共治化解体系。一是健全多元调解网络。加强县乡村三级调处中心建设,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全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受理纠纷841件,调处841件,调处率100%;成功838件,成功率99%。二是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全年受理办理370件,按期办结率100%。深化“访调对接”机制,2025年共办理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49件。建立涉访纠纷零距离处置机制,引导信访群众依法解决问题,全年依法导入诉讼、仲裁等程序处理信访事项22 件。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压实普法责任制清单,新建法治文化阵地1个,6家单位参与“谁执法谁普法”现场履职评议。组织开展法治副校长、法律明白人履职能力培训2期,覆盖190人;对521名“法律明白人”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培训;督促87名“法治副村长”协助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全县累计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257户,实现87个村(社区)全覆盖。全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600场次,覆盖600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8000余份,全民法治素养持续提升。四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作用。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1件,提供法律咨询3000人次,办理公证80件,实现87个村(社区)“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
(八)强化应急法治,公共安全保障坚实有力。健全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的应急法治体系。一是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强化责任落实与标准化建设,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3200余人次。推动18家危化企业安装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排查重大隐患297项,整改率99.6%。二是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投入170余万元购置应急装备,稳定保障县乡救援队伍140人。创新制定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办法。建成县级物资储备库及4个乡镇储备点。三是提升依法处置能力。制定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初步建立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和应急指挥体系。优化县安委会职责,整合相关委员会职能,设立4个专项指挥部办公室。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1641件,组织应急演练147场,参与6.94万人次,开展安全宣传覆盖16.2万人次。
(九)聚焦能力建设,队伍法治素养全面提升。把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一是健全培养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法治”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推动法治培训常态化,在党校(干部学院)各类干部培训班次中,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等专题授课88场次,覆盖7600余人次。全年举办各类法治专题培训班35期,培训4000余人次。二是强化考核激励。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任前考法、年终述法等制度。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开展旁听庭审等实践活动,全县干部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程序意识普遍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显著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照全面依法治国总要求和群众新期待,我县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个别乡镇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紧密;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项制度”在基层落实不够到位,部分执法人员程序意识和规范执法能力需持续加强;三是法治服务供给不均衡,农村及偏远地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相对匮乏,涉企法律服务的精准性和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四是个别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树得不牢,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法治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需持续增强,法治工作队伍人才储备不足,难以充分满足新时代法治建设多元化需求。
三、2026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双柏县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化法治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将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创新法治教育培训形式,采用案例教学、现场教学、模拟执法等方式,开展法治培训,提升培训实效。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治理效能。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优化执法力量配置,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实施标准和操作流程,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地见效。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常态化监督,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质量督查,通报典型案例,倒逼执法质量提升。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涉企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提升涉企法律服务质效,扩大企业“法治体检”覆盖面。持续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细化“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推行涉企执法“无事不扰”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四)健全矛盾化解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配合,健全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高效化解。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完善调解工作激励机制,落实并推广“以案定补”政策,充分调动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调解工作专业化水平。
(五)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强化基层法治保障。建立健全法治人才常态化培训机制,重点培养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专业人才,提升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健全选聘、管理、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其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矛盾化解等工作中的专业支撑作用,为法治双柏建设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中共双柏县委 双柏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7日
习贯彻,将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创新法治教育培训形式,采用案例教学、现场教学、模拟执法等方式,开展法治培训,提升培训实效。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治理效能。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优化执法力量配置,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实施标准和操作流程,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地见效。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常态化监督,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质量督查,通报典型案例,倒逼执法质量提升。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涉企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提升涉企法律服务质效,扩大企业“法治体检”覆盖面。持续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细化“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推行涉企执法“无事不扰”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四)健全矛盾化解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配合,健全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高效化解。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完善调解工作激励机制,落实并推广“以案定补”政策,充分调动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调解工作专业化水平。
(五)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强化基层法治保障。建立健全法治人才常态化培训机制,重点培养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专业人才,提升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健全选聘、管理、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其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矛盾化解等工作中的专业支撑作用,为法治双柏建设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中共双柏县委 双柏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