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司法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双柏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州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承担双柏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双柏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双柏县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4.负责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统筹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负责推进基层司法建设,指导、督促乡镇司法行政办公和业务场所建设。
6.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依法治县办秘书股、办公室、普法与法治宣传股、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与应诉股、社区矫正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政工股。所属我单位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预算单位8个,分别是:
1.妥甸司法所
2.大庄司法所
3.鄂嘉司法所
4.法脿司法所
5.大麦地司法所
6.安龙堡司法所
7.爱尼山司法所
8.独田司法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1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一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部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习体系,不断强化党委(党组)对法治建设的引领作用。
2.强化统筹协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深入实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覆盖工程,确保各级党委(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双柏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强化述法工作组织实施机制,及时召开协调小组会议,合力推进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工作;三是从提升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深入推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等方面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同时聚焦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好法治督察,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3.稳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严格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进程,整治执法中的突出问题,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工作,牵头组织县级执法部门对2024年度的行政执法案件开展自查自评,评查率达100%。二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暨行政执法资格网上考试工作。
4.强化复议为民,推动行政复议提质增效。一是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二是全面优化行政复议流程,畅通线上线下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三是强化被诉行政机关的应诉责任,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积极参与行政争议化解,深化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5.全面总结“八五”普法工作,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突出普法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推动普法工作朝着精细化、实效化方向转变。在“八五”普法期间,全县积极开展法律宣讲、以案释法宣讲,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等法治宣传活动。
6.人民调解“知民意”获得新成效。秉持“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理念,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选派人员参加楚雄州婚调技能“大比武”获三等奖,全面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素质。
7.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法治为民实效持续增强。一是法律服务“惠民生”工作取得新进展。整合法律援助、公证、法律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律师值班工作机制。全县87个村(社区)“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二是普法宣传“暖民意”实现新突破。积极拓展新媒体普法渠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通过短信向8万余人次精准推送法治信息,微信朋友圈广告推广量超10万次。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为主题,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司法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7430153.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30153.60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09455.62元,下降11.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05443.00元,下降10.8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04012.62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年平均人数比2024年减少,工资、五险一金收入比上年减少;二是2024年有丧葬抚恤费236406元,2025年没有此项资金;三是2025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662100元,比上年减少639700元,项目支出收入减少;四是2024年下达案件代理费200000元,2025年无此项资金,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五是2024年其他收入104012.62元,2025年没有其他收入,故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司法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7434166.22元。其中:基本支出6695849.60元,占总支出的90.07%;项目支出738316.62元,占总支出的9.9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01430.38元,下降10.8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8005.88元,下降3.85%;项目支出减少633424.50元,下降46.1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年平均人数比2024年少,工资、五险一金支出比上年减少,基本支出减少;二是2024年有丧葬抚恤费236406元,2025年没有此项支出;三是2025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662100元,比2024年减少639700元,项目支出减少;四是2024年下达案件代理费200000元,2025年无此项资金,故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司法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95849.6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95041.60元,占基本支出的92.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0808.00元,占基本支出的7.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司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8316.6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5年项目支出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012.62元,主要用于支付司法行政系统征订党报党刊、水电费、办公费等保运转支出;
基层司法业务支出144970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普法强基补短板、普法宣传等基层司法业务相关支出;
普法宣传支出70000元,主要用于独田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普法强基补短板等普法宣传支出;
公共法律服务支出288500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宣传及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村(居)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业务支出;
社区矫正支出65834元,主要用于支付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及聘用人员工资保险支出;
法治政府建设支出3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复议相关工作支出以及司法行政执法培训支出;
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35000元,主要用于偿还双柏县法治文化街区债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司法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95153.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3%。与上年相比减少1040443.00元,下降12.48%,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5455932.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79%,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保障支出,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建设等司法行政系统各项业务工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年初预算只批复了基本支出预算,上级转移支付项目预算资金662100.00元未作批复,实际本年支出中包含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我单位项目支出大部分资金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根据县级部门预算要求,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不纳入县级部门预算,所以我单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不在年初预算批复中反映;二是2025年新增债务偿还资金135000元,上年无此项收入,2025年本年实际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8443.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7%,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1%。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退休费,遗属人员生活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5年离休人员增资,离休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二是2025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养老保险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0623.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0%,完成年初预算的82.5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补充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实有人员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01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完成年初预算的94.7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实有人员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4000.00元,决算为53662.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295.49元,下降31.1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000.00元,决算为48979.6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27%,完成年初预算的58.3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468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3%,完成年初预算的46.8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691.49元,下降34.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396.00元,增长42.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8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396.00元,增长42.4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4000.00元,支出决算为53662.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295.49元,下降31.1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000.00元,决算为48979.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3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468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8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包含公务用车购置费250000元,2025年实际没有购买公务用车;二是县级财政经费紧张,单位2025年下半年部分ETC过路费,车辆修理费、车辆保险27000元已完成采购暂未支付,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5691.49元,下降34.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96.00元,增长42.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8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396.00元,增长42.4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车辆修理费、保险费共27000元已采购,因财政资金紧张,财政未同意支付,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治政府建设、乡村振兴、外出开会培训、下乡检查指导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单位到司法局、乡镇司法所督查、检查、指导和调研司法行政系统公证、行政复议、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相关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司法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0808.00元,比上年增加6836.00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人员发生变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51029.54元、水费2742.90元、电费11471.82元、邮电费10000.00元、差旅费46759.45元、维修(护)费9957.10元、会议费7250.00元、培训费5750.00元、公务接待费4683.00元、劳务费59199.33元、工会经费57532.8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0元、其他交通费用230184.00元(车改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00.00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双柏县司法局资产总额4477580.06元,其中,流动资产140487.04元,固定资产4337093.0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3841.4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2495.7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0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08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08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