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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双柏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州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承担双柏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双柏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双柏县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4.负责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统筹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负责推进基层司法建设,指导、督促乡镇司法行政办公和业务场所建设。
6.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依法治县办秘书股、办公室、普法与法治宣传股、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与应诉股、社区矫正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政工股。所属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预算单位8个,分别是:
1.妥甸司法所
2.大庄司法所
3.鄂嘉司法所
4.法脿司法所
5.大麦地司法所
6.安龙堡司法所
7.爱尼山司法所
8.独田司法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双柏县司法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8个所属单位所有人员、经费、资产、预决算等均由双柏县司法局统一管理,未单独核算。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一是坚持把党的建设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培训全覆盖。严格落实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建设要求,抓好队伍日常管理,既加强8小时内外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又积极引导司法行政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强化统筹协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双柏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时召开协调小组会议,合力推进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工作;二是从提升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深入推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等方面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同时聚焦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好法治督察,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3.强化执法监督,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水平,推动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暨行政执法资格网上考试工作。
4.强化复议为民,推动行政复议提质增效。一是持续加强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宣传贯彻实施,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设立8个乡镇代办点;二是全面优化行政复议流程,畅通线上线下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三是强化被诉行政机关的应诉责任,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积极参与行政争议化解,深化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5.强化普治并举,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纵深发展。一是八五普法深入推进,双柏县司法局上榜云南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拟通报表扬公示名单,紧盯“三下降一扭转”总体目标深入推进普法宣传。二是提升普法队伍素养,举办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律明白人”能力提升培训班、“法律明白人”大讲堂等进一步提升全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水平及“法律明白人”法治宣传能力、法律服务引导力、纠纷调处能力,夯实乡村依法治理根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三是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宣传日和第七个宪法宣传周期间,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主题,深入开展宪法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组)等活动。
6.强化综治维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全面推广“枫桥经验”,紧紧围绕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这一目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二是强化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年初对全县85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全面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素质。三是做好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以人民群众参与审判活动为根本目的,以彰显人民陪审员制度司法功能为主要方向,扎实做好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
7.强化机制建设,推动法律服务走深走实。一是持续开展好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通过建设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总量和质量;二是加强律师队伍管理和建设,贯彻执行律师、公证员到双柏县政务服务中心值班机制,有效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努力提升公职律师队伍覆盖率,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
8.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把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方方面面,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不断推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认真执行好“月学法”制度,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开展双柏县司法行政系统政治轮训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努力锻造“五个过硬”的司法铁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柏县司法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司法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439609.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35596.60元,占总收入的98.7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04012.62元,占总收入的1.2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2955.66元,增长1.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8943.04元,增长0.5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104012.62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增加县级下拨案件代理费200000元,上年无此项项目资金;二是本年增加其他收入104012.62元,上年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司法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335596.60元。其中:基本支出6963855.48元,占总支出的83.54%;项目支出1371741.12元,占总支出的16.4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7519.04元,增长0.5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5544.56元,下降1.07%;项目支出增加123063.60元,增长9.8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增加离休人员彭加猷丧葬抚恤费236406元;二是2024年在职人员转退休3人,统筹外单位发放的退休人员工资比上年增加;三是2024年增加县级下拨案件代理费2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司法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63855.4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69883.48元,占基本支出的92.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3972.00元,占基本支出的7.09%。与上年7039400.04元相比,减少75544.56元,下降1.07%。主要原因2024年退休3人,调出县外1人,相应的工资、车改补贴、五险一金等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司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71741.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与上年1248677.52元相比,增加123063.60元,增长9.86%。主要原因:2024年增加县级下拨案件代理费200000元,上年无此项项目支出。2024年项目支出开展工作的具体情况: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831.18元,主要用于县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基层司法业务支出433280.00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案件补贴、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普法强基补短板、普法宣传等基层司法业务相关支出;
普法宣传支出180000.00元,主要用于鄂嘉、爱尼山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乡镇法律明白人培训支出、法治文化街区项目支出;
公共法律服务支出296629.94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宣传及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普法强基补短板等支出;
社区矫正支出23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及聘用人员工资保险支出;
法治政府建设支出2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复议相关工作支出以及司法行政执法培训支出;
其他司法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小江河电站案件代理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司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35596.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8288077.56相比增加47519.04元,增长0.57%,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6429402.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3%,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1314938.00元、津贴补贴1987849.00元、奖金814044.00元、绩效工资99826.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2932.15元(缴纳工伤保险、残疾人保障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8000.00元(聘用人员工资支出)、办公费269655.79元、水费2320.40元、电费14874.61元、邮电费10000.00元、差旅费70390.00元、维修(护)费17743.20元(局机关综合楼楼顶维修、业务楼卫生间、水箱维修维护费)、租赁费94599.06元(司法行政内网业务网络使用费)、会议费5471.00元、培训费22440.00元、公务接待费3287.00元、劳务费308517.58元(律师案件补贴、保安保洁人员等相关的支出)、委托业务费200000.00元(支付律师事务所案件代理费)、工会费60792.6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671.14元、其他交通费253200.00元(用于行政人员车改补贴的发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9075.68元(用于普法宣传、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司法所规范化改造等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980.00元(用于支付2023-2024年10月“以案定补、以件计补”支出)、办公设备购置78695.00元(用于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社矫工作相关配套设备采购);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只批复了基本支出预算,上级转移支付项目预算资金1301800.00元未作批复,实际本年支出中包含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我单位项目支出大部分资金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根据县级部门预算要求,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不纳入县级部门预算,所以我单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不在年初预算批复中反映;二是2024年新增县级下拨案件代理费2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4845.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9%,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1%。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5627.52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2726.77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7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3900.00元(用于看望慰问离退人员慰问支出,)离休人员离休费164752.00元,退休人员退休费172796.50元,遗属人员生活补助18603.00元,丧葬抚恤费23640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在职人员转退休3人,统筹外发放退休工资比上年增加;二是2024年增加离休人员彭加猷丧葬抚恤费23640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5936.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完成年初预算的81.9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3451.7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3271.84元,大病补充保险缴费9213.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转退休3人,调出县外1人,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54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完成年初预算的93.59%。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转退休3人,调出县外1人,实际需要缴费的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9000.00元,决算为77958.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360.69元,下降17.3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000.00元,决算为74671.1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78%,完成年初预算的83.9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328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22%,完成年初预算的32.8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775.69元,下降12.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585.00元,下降62.9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8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585.00元,下降62.9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9000.00元,支出决算为77958.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360.69元,下降17.3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000.00元,决算为74671.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328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8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包含公务用车购置费250000元,2024年实际没有购买公务用车;二是县级财政经费紧张,单位2024年下半年部分修理费、ETC过路费暂未支付,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三是2024年实际需要接待的事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775.69元,下降12.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585.00元,下降62.9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8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585.00元,下降62.9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下乡出差减少,车辆燃油费及车辆维修费比上年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二是2024年下半年部分修理费、ETC过路费暂未支付,车辆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三是2024年上级调研、检查、指导和下级汇报对接工作需要接待的事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司法行政系统外出开会培训、下乡检查指导业务、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到司法局、乡镇司法所督查、检查、指导和调研司法行政系统公证、行政复议、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相关业务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7批次,接待人次41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司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3972.00元,比上年减少55078.00元,下降10.03%,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实有人员比上年减少2人,相应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二是2024年公务员退休3人,调出县外1人,车改补贴减少,机关运行费比上年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51073.58元、水费1960.40元、电费9750.30元、邮电费10000.00元、差旅费40740.00元、维修(护)费17743.20元、会议费5471.00元、培训费8875.00元、公务接待费3287.00元、劳务费22707.72元、工会经费60792.6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1.14元、其他交通费用253200元(车改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双柏县司法局资产总额4861421.48元,其中,流动资产139540.84元,固定资产4719588.7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291.87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379.5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4301.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4平方米,账面原值21141.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35.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16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76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4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116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2003.16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柏县司法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200131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