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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gaj /2025-00005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5年10月27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公安局 文  号: 生效日期:

监督索引号53232200433301000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是在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犯罪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打击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知识产权、生物安全等领域违法犯罪的专业警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重大食品、药品、环境犯罪案件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案件的侦查工作;依法履行涉及食品、药品、环境保护方面的公安行政处罚权;负责与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市场监督管理、农业、环保、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等相关部门建立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工作合作机制,并依法对相关部门发现的涉嫌食品、药品、环境犯罪线索进行查处。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具体职责如下:

1.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公通字〔2020〕9号)及《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补充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21〕7号),对应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七局)和省公安厅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管辖案件范围,负责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10种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8种案件、危害社会公共卫生罪中的4种案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16种案件等38种刑事案件。

2.负责指导查处与前述38种刑事案件罪名相衔接,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处罚的行政违法案件。

3.承担同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上级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专项行动任务。

4.承担同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上级公安机关、县公安局组建成立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职责。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坚持政治建警,认真落实加强新时代环食药侦工作的意见。环食药侦(森警)大队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贯穿始终,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环食药侦铁军,为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提供坚强保证。一是狠抓政治建警,严明纪律作风。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环食药侦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环食药侦工作始终,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二是狠抓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坚持严管厚爱结合,积极落实好暖警爱警政策,充分调动民警的积极性。围绕执法办案、侦查打击、情报研判、群众工作等重点,加强法律法规、实战技能、科技应用等方面的学习,不断提升民警能力水平。三是狠抓绩效考核,强化工作落实。对州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下达的工作任务进行分析研究,把任务细化到五个环食药侦(森警)中队、细化到每位民警,采取正向激励、结果倒逼,切实提高抓落实的执行力。

(2)以主责主业和目标任务为导向,以打开路,努力在打击刑事犯罪中取得更大战果。环食药侦(森警)大队切实加强与林草、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联系,加强与治安、经侦、法制等业务警种的沟通协作,共同构建环食药侦工作新格局,坚决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打击食药环领域犯罪的职能一是开展好“昆仑2024”专项行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牢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以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等五方面的犯罪行为为重点,同时认真开展以打击野生动植物犯罪为重点的清风行动,开展县域内小白鼠养殖排查、假冒牛肉制品排查等一系列行动和工作,向食药环和知识产权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二是开展好打击假药劣药专项行动。根据《楚雄州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犯罪重点攻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双柏县“药剑”2024联合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以推进年度工作总牵引,把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犯罪重点攻坚作为检验环食药侦警种战斗力的具体举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室、刑事侦查中队。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麦地新森林派出所;

2.妥甸森林派出所;

3.海资底森林派出所;

4.马龙河森林派出所;

5.鄂嘉森林派出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认真抓好队伍管理。大队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养作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的根本保证,把学习真正转化为工作力、创新力,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以党建带队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同时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把纪律作风摆在突出位置,从日常养成抓起,从严从细实时抓好值班备勤、内务警容、公务用车、请销假、上下班等制度落实,筑牢大队民辅警的纪律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提升队伍整体形象。确保了队伍的零违纪。

(二)认真开展案件查办工作。环食药侦大队切实加强与林草、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和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加强与治安、经侦、法制等业务警种沟通协作,以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等五方面的犯罪行为为重点,认真开展“昆仑2024”专项行动。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28日,双柏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共立各类案件59件,破59件,其中森林草原类案件任务立案29件,破案29件;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类案件立案9件,破案9件;食品类案件任务立案10件,破案10件;药品类案件立案10件,破案10件;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破案任务5件,立案1件,破案1件。收缴疑似野生动物(小鸟)死体59只、渔获物8.82千克、云南白药创可贴205片、散装药粉5.63千克、配制袋装药粉155包。收缴疑似气枪1支,强力老鼠胶2瓶,丝绳套5套,扣子7个,报警器7个,钢绳套6根,踏板3个,电鱼器1套,渔网7张,抄网4个,渔兜2个,地笼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0人。

(三)认真做好森林火灾案件侦办工作。环食药侦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加强值班备勤,特别是进入森林防火高火期后,大队取消一切休假,全员在岗,协同林草部门开展林区巡查、劝导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认真做好火源源头管控“四严”工作(即严管进山火源、严控野外用火、严处违规违法、严防重点人员)。上半年,环食药侦大队协助林业主管部门核查火情4起,立案并侦破森林火灾刑事案件1件。

(四)认真做好其他工作。环食药侦大队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创文创卫工作、扶贫工作以及县局安排的两所学校护学岗、责任区出租屋清查等工作,大队统筹兼顾,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5868160.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66740.55,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19.98,占总收入的0.0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96648.00元,下降13.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60067.98元,下降12.7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36580.02元,下降96.26%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度在职人员减少5人,财政拨款相应减少;二是2024年度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25400元,较2023年度402900减少较大。三是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5950022.35。其中:基本支出5722552.10,占总支出的96.18%;项目支出227470.25,占总支出的3.82%;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74796.18元,下降11.5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83092.23元,下降6.27%;项目支出减少391703.95元,下降63.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0元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一是在职民警数与上年度相比减少5人,基本支出减少。二是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收入较2023年减少177500元,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22552.10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305782.01元,占基本支出的92.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6770.09元,占基本支出的7.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7470.25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1.具体项目开支。用于办公装备购置33,043.00元、差旅费61,175.00元、邮电费80,057.00元、司法鉴定劳务费1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195.25元。

2.具体开展工作情况。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28日,双柏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共立各类案件59件,破59件,其中森林草原类案件任务立案29件,破案29件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类案件立案9件,破案9件食品类案件任务立案10件,破案10件;药品类案件立案10件,破案10件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破案任务5件,立案1件,破案1件。收缴疑似野生动(小鸟)物死体59只,渔获物8.82千克,云南白药创可贴205片,散装药粉5.63千克,配制袋装药粉155包;收缴疑似气枪1支,强力老鼠胶2瓶,丝绳套5套,扣子7个,报警器7个,钢绳套6根,踏板3个,电鱼器1套,渔网7张,抄网4个,渔兜2个,地笼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0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68830.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4%。与上年相比减少855887.98元,下降12.73%完成年初预算的91.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4263681.7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65%,完成年初预算的93.1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705,133.16元,公用经费支出331,078.29元,项目支出227,470.2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大队人员与决算时大队人员存在人员变动,人员一直在减少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2771.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5%完成年初预算的87.6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382,628.9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2,194.7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7,948.2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大队人员与决算时大队人员存在人员变动,人员一直在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0037.91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完成年初预算的76.5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49,057.1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2,265.8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715.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大队人员与决算时大队人员存在人员变动,人员一直在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2339.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6%,完成年初预算的89.4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332,339.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大队人员与决算时大队人员存在人员变动,人员一直在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800.00元,决算为83923.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6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6997.50元,下降40.4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43195.2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1.47%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800.00,决算为40728.2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8.53%,完成年初预算的99.8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6792.75元,下降56.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4.75元,下降0.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728.2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04.75元,下降0.5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支出决算为83923.5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6997.50元,下降40.4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43195.25;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0800.00,决算为40728.2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森林警察大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依托当年度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不纳入预算,所以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6792.75,下降56.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4.75,下降0.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728.2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04.75元,下降0.5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4.75,下降0.5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23年决算减少56792.75,下降56.80%,公务用车降幅较大是因2024年大队公务用车与2023年相比未产生燃油采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48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一年来上级督导检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5批次21人次,以及外县市等执法办案单位到我县开展执法办案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54批次及461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5578.29比上年减少62304.75,下降15.66%主要原因是在职民警数与上年度相比减少4人,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6,700.00元、水费3,000.00元、电费8,000.00元印刷费4,500.00元、公务接待费40,728.29元、工会经费55,000.00元,行政人员交通补贴171,1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5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7044464.01元,其中,流动资产206406.28元,固定资产6551577.1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86,500.63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0601.47,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0039.96。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515.2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3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195.2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515.2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515.2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二)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五)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七)行政运行:指用于单位保障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监督索引号53232200433301111



附件【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决算公开表2025102712493884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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