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200131201000
双柏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警务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综合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本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各项纪律。
2.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公安文化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县委组织部开展本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公安宣传及人民警察的人事、教育、培训、奖惩、录用等工作。
3.负责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
4.依法承担刑罚执行职责;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双柏县看守所、行政拘留所;负责剥夺政治权利和部分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执行刑罚。
5.负责管理国籍和入境出境事务及外国人在双柏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6.负责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防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违法犯罪案件。
7.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报信息和提出对策;负责查处反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的工作措施。
8.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侦查、处置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职责;按照规定审批和管理各种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负责排查、化解、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10.依法行使刑事侦查权,组织、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侦查刑事案件;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1.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2.负责侦查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物品,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13.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确保被警卫人员、目标及设施的安全。
14.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依法对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管理。
1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施消防监督。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双柏县公安局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政工监督室、督审大队、警务保障室、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禁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法制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特警大队、反恐大队、双柏县看守所、环食药侦大队。
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妥甸派出所
2.大庄派出所
3.新街派出所
4.大麦地派出所
5.法裱派出所
6.独田派出所
7.鄂嘉派出所
8.爱尼山派出所
9.双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10.双柏县公安局机关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分别是:
1.双柏县公安局机关;
2.双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妥甸、大庄等8个派出所经费纳入双柏县公安局机关统一核算,部门决算纳入双柏县公安局机关统一编制。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公安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3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3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双柏县公安局2024年末其他人员16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6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人(离休0人,退休38人)。年末遗属9人。
车辆编制25辆,在编实有车辆2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全县公安机关在州局党委和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起步即冲刺、开局即决战”理念,主动作为、加压奋进,打防结合、双线攻坚,公安政治底色更加鲜明,维护政治安全坚决有力,打击违法犯罪更显成效,公共安全底线守得更牢,系列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服务营商环境更加有力,过硬队伍建设有新提升,确保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平稳。
1.政治建警更加凸显。坚持党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第一议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2.政治安全更加牢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在“打、排、转、扶、宣”上出实招,全年未发生影响政治安全案事件。
3.打击犯罪更显成效。2024以来,以机制融合为抓手,推行“片区协作”机制,将8个派出所划分为3个“片区”,采取由局长抓总,“分管领导+队室+片区”方式,推行“警情联处、力量联动、案件联办、人员联防、隐患联治”协作模式,实现了性侵案件“零发案”,未发生本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被侵害案事件。
4.基层基础更加夯实。按照“县市主战、派出所主防”思路,自2023年1月起,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抓基层、强基础、补短板”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机关民警下基层轮岗”“挂点联系派出所”“基层派出所优先保障”机制,优化城区派出所“一室两队”、农村派出所“一警多能”警务模式,不断做实主动警务、预防警务。
5.公共安全守得更牢。在8个乡镇建立交通警示教育中心实体化运作,对酒驾前科人员、偷开机动车未成年人等交通重点人开展面对面、沉浸式、多角度安全警示教育;加强路检路查、严密路面管控。组建“女警宣讲团”上好“开学第一课”和“放假最后一课”,坚持“高峰勤务”机制,推动落实“公安+学校+家长+志愿者”“护学岗”模式,铸牢校园安全防线,未发生涉校园安全案事件。
6.队伍建设更具活力。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清廉公安建设“惠民行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开展为期1年的纪律作风和能力素质提升教育整顿,制定25条爱警暖警措施,全面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柏县公安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公安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6747543.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631618.44元,占总收入的99.7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5925.34元,占总收入的0.2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52733.50元,下降2.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86027.74元,下降2.48%;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66705.76元,下降58.98%。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禁毒办案经费、道路交通运行工作经费等专项资金及看守所经费减少;二是楚雄州公安局、楚雄州烟草公司、双柏县纪委、双柏县税务局等部门拨入的工作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禁毒办案经费、道路交通运行工作经费等专项资金及看守所经费减少;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楚雄州公安局、楚雄州烟草公司、双柏县纪委、双柏县税务局等部门拨入的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公安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6883805.34元。其中:基本支出39606624.56元,占总支出的84.48%;项目支出7277180.78元,占总支出的15.5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14031.17元,下降3.1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39931.85元,增长1.12%;项目支出减少1953963.02元,下降21.17%;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禁毒办案经费、道路交通运行工作经费等专项资金及看守所经费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二是楚雄州公安局、楚雄州烟草公司、双柏县纪委、双柏县税务局等部门拨入的工作经费减少,支出相应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3人,工资福利等支出相应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禁毒办案经费、道路交通运行工作经费等专项资金及看守所经费减少,支出相应减少;二是楚雄州公安局、楚雄州烟草公司、双柏县纪委、双柏县税务局等部门拨入的工作经费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公安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606624.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195235.56元,占基本支出的93.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11389.00元,占基本支出的6.09%。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12373.31元,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8268.1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公安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77180.7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看守所在押人员保障专项经费384330.81元,用于双柏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日常生活补助。
2.武警中队专项经费72754.20元,用于保障双柏武警中队水电费。
3.招商团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0000.00元,用于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4.前期项目工作经费155000.00元,用于引进项目入库时产生的费用。
5.道路交通工作运行经费962407.36元,用于开展道路交通管理相关业务。
6.州级禁毒补助资金28800.00元,用于1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生活补助费。
7.公安派出所“五小工程”建设专项经费20000.00元,用于基层派出所“五小五化”建设。
8.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5381701.51元,用于保障公安机关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购置等相关业务。
9.单位自有资金252186.90元,用于公安机关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购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公安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631618.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6%。与上年相比减少1188407.64元,下降2.49%,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38417437.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8%,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7%。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日常运行经费及办案(业务)、业务装备等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产生人员变动,二是薪资调资,缴费基数增加,三是部分项目资金属年中新增,年中另文下达,不占年初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38482.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3%。主要用于民警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职业年金、死亡人员丧葬抚恤金、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产生人员变动,二是薪资调资,缴费基数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34303.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6%,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5%。主要用于民警职工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产生人员变动,二是薪资调资,缴费基数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413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1%。主要用于民警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产生人员变动,二是薪资调资,缴费基数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1500.00元,决算为1155704.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9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4521.79元,下降9.0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0000.00元,决算为31850.6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6%,完成年初预算的6.9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1000.00元,决算为1086591.1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02%,完成年初预算的92.0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500.00元,决算为3726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2%,完成年初预算的61.5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0817.33元,下降74.0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021.46元,下降1.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683.00元,下降13.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26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683.00元,下降13.2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1500.00元,支出决算为1155704.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9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4521.79元,下降9.0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0000.00元,决算为31850.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1000.00元,决算为1086591.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500.00元,决算为3726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5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三公”经费审批,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保证办公、办案(业务)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90817.33元,下降74.0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021.46元,下降1.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683.00元,下降13.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26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683.00元,下降13.2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三公”经费审批,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保证办公、办案(业务)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31850.6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主要用于保障双柏县公安局机关、基层派出所及下属单位开展维稳处突、侦查办案、治安巡逻、道路交通管理、执法执勤等警务工作所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内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工作往来所发生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4年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31850.67元,但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数,原因是2023年12月经双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双柏县公安局报废更新新购置2辆执法执勤用车,发生车辆购置税31850.67元,2024年1月缴纳了上年公务用车购置税31850.67元,因此,导致我局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数,但有公务用车购置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公安局2024年运行经费支出2411389.00元,比上年减少47010.35元,下降1.91%,主要原因是2024年做部门预算时单位有在职人员112人,2023年做部门预算时单位有在职人员117人,年初预算时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5人,按标准测算的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减少,导致运转类公用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45204.57元、手续费2000.00元、水费65029.00元、电费288511.19元、邮电费1610.30元、物业管理费42851.00元、差旅费54593.16元、维修(护)费70842.00元、公务接待费37263.00元、劳务费77467.00元、工会经费252777.4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60.13元、其他交通费用12358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0530.21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双柏县公安局资产总额67100419.38元,其中,流动资产12726790.86元,固定资产52457905.7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915722.7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234518.9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46369.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38平方米,账面原值89344.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双柏县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9482.7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94982.7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29482.7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0402.7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柏县公安局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二)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五)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七)行政运行: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附件: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绩效自评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3220013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