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双柏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于 2023年2月10 日向本机关提出 双柏县大庄镇阳光新区一期建设项目(A户型、B户型、公厕管理用房及消防水池水泵房和配套商业)施工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 八 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3年2月10 日作出了双柏县大庄镇阳光新区一期建设项目(A户型、B户型、公厕管理用房及消防水池水泵房和配套商业)施工许可证核发的行政许可决定(相关文书的编号: 532322202302100101),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