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堡乡安龙堡社区大村于2023年5月5日向本机关提出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 五十七 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3年5月5日作出了准予安龙堡乡安龙堡社区大村农业生产用房建设项目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决定(相关文书的编号:双行审决〔2023〕142号),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