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双柏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已由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以《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双柏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楚发改农经〔2021〕36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招标人为双柏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梧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柏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项目地点:双柏县法脿镇、大庄镇、(石咢)嘉镇、安龙堡乡4个乡镇。
2.3工程概况:农村集中供水工程8件、集中供水管网延伸工程4件、大庄集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善)1件、村镇农村供水水源点加固工程(完善)16件,新建小型水厂12座、村组配套50立方米水池71座、100立方米水池5座、150立方米水池1座、200立方米水池1座、500立方米水池1座、提水泵站4座(含浮船泵站1座)、安装净水消毒设备等,详见项目实施方案。
2.4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0000万元。
2.5招标范围:双柏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结算审核、配合业主完成项目相关审计等工作。包括:
(1)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编制或审核:依据工程技术文件及相关招标、预算工作要求,计算要求范围内项目清单工程量,按规范编制完整的工程量清单,且计算范围内所需的全部费用。
(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协助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商务报价条款及招标文件合同中涉及造价条款的拟定或审核工作;配合业主完成项目相关造价管理制度的拟定及合同谈判;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核,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工程索赔、设备询价认价、工程新增单价审核的处理;乙供材料计价和管理;甲供材料的计价处理;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全过程造价动态控制管理咨询,按月提交造价咨询简报;项目月度造价咨询总结报告及分析报告;与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造价工作等。
(3)竣工结算审核服务: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审核相关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甲供材料的结算、索赔的计算、配合本工程相关部门的审核检查等相关工作,并对审核结果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提供成果报告书,每项审核工作都要形成书面资料,反映出具体的工作内容、计算过程、结论形成的依据;配合完成决算终审等。
2.6服务周期: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约定的全部造价咨询内容,整个项目竣工验收,经政府或政府委托的审计单位审核完毕,并出具审核报告后终结。
2.7质量标准:提供优质、科学、高效的服务,且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审规程》《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写规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及行业现行法律、法规(含云南省相关规定)、规范、规程、文件规定的成果;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合规、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段。
2.9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规定执行,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
3.1.2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的规定执行。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3.2.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鉴于全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目前,新通过考试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水利工程专业)的人员,暂因国家政策等原因不能注册,导致无法提供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视为有效人员。
3.2.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人数不得少于6人,其中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或水利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人数不得少于1人。
注: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均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若有)、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在本投标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社保须提供查询方式、查询密码)等原件扫描件。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服务能力,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新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新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3.4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2019年0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等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投资金额,否则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2019年01月至今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书面声明,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2投标人2019年01月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5.3投标人2019年01月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5.4投标人须如实说明2019年01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3.5.5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
投标人应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或保险,投标人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子账户,不得以投标法人单位的专户或分公司、办事处及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
4.1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4.2保证金缴纳方式:
(一)银行转账:
缴纳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使用注册CA时提供的基本账户,向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账户转款。
开户名称: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柏县支行妥甸分理处
账号:241022010400048310000000075
联系电话:0878—7711889
(2)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进入“我确认投标的项目——选择缴纳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系统会自动绑定,点击【查看】确认绑定。绑定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投标人将打印的保证金缴纳回执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以供评委审验,若不按要求提供的,按否决投标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保证保险:
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后,进入“我确认投标的项目——选择电子保函保险——去购买”,按系统要求进行购买确认。
(三)其他事项说明:
(1)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估算值的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
(3)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②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3月14日09时00分至2022年03月18日23时59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4月07日09时00分。
6.2递交方式:网上上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7.3.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7.3.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7.3.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在系统默认3分钟内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时间截止后即开标结束。
7.3.4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7.3.5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培训与考核系统(http://116.55.195.54:8001/ynzxpx-home-web/toStudyInfoList),选择投标人,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7.3.6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政策法规--市级规范性文件”公布的《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管理制度的通知》(网址:http://www.cxggzy.cn/jyzk/zcfgDetail?guid=18a1cf70-ca96-4262-bfe4-aefd35aaa3e6)执行。
7.4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看相关补遗书等文件,如不及时查看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116.55.195.54:8001/ynggfwpt-xinxi-web/#/homePage)》及《双柏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xshb.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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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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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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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梧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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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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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妥甸镇西城社区查姆大道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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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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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580号银河北庭8栋首座商务中心写字楼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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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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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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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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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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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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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8789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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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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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878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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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878-6147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