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子石冲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工作,保障水库库区和枢纽建筑物安全,保护河湖生态环境,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制定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水工管〔2019〕16号)、《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19〕51号)、《楚雄州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印发楚雄州河湖水域岸线管控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河长组办〔2019〕6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双柏县子石冲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予以公告。
一、公告内容
依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制定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水工管〔2019〕16号)的规定。
管理范围:水库库区为校核洪水位以下范围(含岛屿);中型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100m;小型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50m~100m;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m~20m。
保护范围: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外延100m~300m;中型水库管理范围外延200m;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外延100m;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管理范围外延50m~200m。
此次划定子石冲水库为新建工程,已划定移民征占地管理范围。根据《云南省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要求》水库库区以水库管理单位设定的管理或保护范围线作为其管理与保护范围线,故子石冲以划定征地控制线作为其管理范围线。
双柏县子石冲水库管理与保护划定范围包括水库库区、大坝和附属建物等范围,共划定管理与保护范围面积1.241km²,管理与保护范围周长14.468km,其中:双柏县妥甸镇境内管理与保护范围面积0.997km²,管理与保护范围周长11.258km;楚雄市子午镇境内管理与保护范围面积0.244km²,管理与保护范围周长3.21km。具体划定成果见附表。
二、公告日期
2021年6月17日至6月25日。
三、联系方式
公告期内,如有疑义或建议意见,请联系双柏县河(湖)长制办公室进行反馈。联系电话: 0878-7720866
特此公告!
附表:双柏县子石冲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汇总表
双柏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7日
双柏县子石冲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汇总表
序号 |
水库名称 |
所在县镇 |
工程规模 |
管理范围 |
保护范围 |
||||||
库区 |
大坝和附属建筑物 |
库区 |
大坝和附属建筑物 |
||||||||
面积(km²) |
周长(km) |
面积(km²) |
周长(km) |
面积(km²) |
周长(km) |
面积(km²) |
周长(km) |
||||
1 |
子石冲水库 |
双柏县妥甸镇 |
小(1)型 |
0.193 |
5.150 |
0.019 |
0.522 |
0.708 |
4.986 |
0.077 |
0.600 |
楚雄市子午镇 |
0.011 |
0.875 |
0.032 |
0.445 |
0.124 |
1.277 |
0.077 |
0.613 |
|||
|
合 计 |
0.204 |
6.025 |
0.051 |
0.967 |
0.832 |
6.263 |
0.154 |
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