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双柏分公司双柏汽车客运站于2024年5月13日向本机关提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变更)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5月13日作出了准予变更《卫生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双卫公XK决字[2024]第005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