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度双柏县工信商务科技局“一业一查”联合抽查计划 | ||||||||||
| 序号 | 行业 | 牵头部门 | 任务名称 | 联查部门 | 抽查事项 | 联查对象 | 责任分工 | 抽查比例 | 时间安排 | 检查层级 |
| 1 | 二手车交易 |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 | 二手车市场联合抽查 |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 | 1.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情况; 2.二手车交易信息采集情况检查。 | 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发起,县公安局、县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 5%(1户) | 2026年1至11月 | 县级组织实施 |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二手车销售合同检查。 | |||||||||
| 县公安局 | 二手车交易市场车辆来历情况检查。 | |||||||||
| 2 | 汽车(新车销售)业 |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 | 汽车(新车)销售联合抽查 |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 | 汽车(新车)销售行为合规检查。 | 新车销售市场 经营主体 |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发起,县市监局、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 5%(1户) | 2026年1至11月 | 县级组织实施 |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汽车(新车)是否取得3C认证证书检查。 | |||||||||
| 县税务局 | 税务检查 | |||||||||
| 3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联合抽查 |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资金管理情况的检查。 | 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发卡企业 |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发起,县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 10%(1户) | 2026年1至11月 | 县级组织实施 |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预付商业合同检查。 | |||||||||
| 4 | 餐饮服务行业 |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 | 餐饮服务联合检查 |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 | 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在经营过程中严重浪费食品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发起,县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 1%(2户) | 2026年1至11月 | 县级组织实施 |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 2.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 3.餐饮具清洗消毒清毒情况的检查; 4.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 5.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 6.人员管理情况检查; 7.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 | |||||||||
| 5 | 一次性塑料制品 |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 | 商务领域经营者执行国家有关塑料制品禁限使用、回收情况。 |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 | 1.是否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2.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情况。 | 商务领域经营者、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含外卖平台)企业 |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发起,县环境保护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 1%(1户) | 2026年1至11月 | 县级组织实施 |
| 县环境保护局 | 一是严格要求塑料加工企业按照环保法、环评法及相关部门要求进行选址,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编制符合要求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具有审批权限的环境主管部门审批;二是要求企业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