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柏县现有多少个养老服务机构?
1、7个乡镇敬老院。入住对象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社会老人。共有床位692张,有护理型562张.
2、1个公办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妥甸镇养老家园,地址:妥甸镇西城社区下王家,目前正在装修中,尚未运营。
(二)双柏县现有多少个老年幸福食堂?
双柏县现有老年幸福食堂5个(双柏县城1个、妥甸镇查姆社区1个、鄂嘉镇1个、法脿镇1个、大庄镇1个)。
1、妥甸镇东城社区老年幸福食堂,位于妥甸镇东兴路68号,目前,由双柏东方大酒店运营,针对各年龄段、各类特殊人员,制定不同的就餐标准;
2、妥甸镇查姆社区老年幸福食堂,位于妥甸镇查姆社区永兴路,目前,由紫宴饭庄运营,针对各年龄段、各类特殊人员,制定不同的就餐标准;
3、鄂嘉镇老年幸福食堂,位于双柏县鄂嘉镇鄂嘉社区古城路52号,目前属于试运营阶段,针对各年龄段、各类特殊人员,制定不同的就餐标准;
4、法脿镇老年幸福食堂,位于双柏县法脿镇虎笙大道23号,由法脿镇白竹墅院民宿运营,针对各年龄段、各类特殊人员,制定不同的就餐标准;
5、大庄镇老年幸福食堂,位于双柏县大庄镇鹤祥路附8号,由大庄社区运营,针对各年龄段、各类特殊人员,制定不同的就餐标准。
(三)双柏县高龄补贴发放范围和补贴标准是什么?
发放范围:具有双柏县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含年满80周岁当月)的所有老年人。
补贴标准:年龄在80-99周岁老年人给予每人每月50元的保健补助,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长寿补助。
(四)高龄补贴申请审核程序是什么?
高龄津贴实行“免申即享”,按照“免于申报、动态核查、分类处置”方式进行办理。
(一)免于申报。免去“申请”流程,依托惠民惠农财政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津贴。“管理平台”基于省民政厅按年度提供的即将年满80周岁老年人基础信息,于当年每季度首月在系统内将下一季度年满80周岁老年人基础信息推送到各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社区)调查核实。基础信息准确无异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在管理平台中作出“审核通过”意见,提交县民政局审核;基础信息有误、不符合发放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在系统中作出“审核不通过”意见,并提交佐证材料。调查核实过程中,发现不在核查范围但户籍地在辖区范围内且下一季度即将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村(社区)工作人员须将核查信息(含佐证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将核查确认信息(含佐证材料)手动录入管理平台,并提交县民政局审核。
(二)动态核查。实行“政策找人、服务上门”,乡镇人民政府对已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信息至少每3个月进行一次核查。核查期间,在依托惠民惠农财政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预警信息的基础上,可通过电话了解、视频通话、上门走访、邻里访问等方式进行核实确认。
(三)分类处置
1.暂时无法取得联系。对核查期间无法取得联系的老年人,由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在系统上选择“暂停发放”,待取得联系后进行补发;存在跨年的,自完成信息核查认证当年的1月份起补发。“暂停发放”期间,须按“动态核查”要求至少每3个月进行一次核查。
2.户籍确认。对于人户分离的老年人,由户籍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村(社区)与老年人通过电话联系或其他方式确认其相关信息,户籍地根据与老年人确认的信息进行发放。对发现迁移户籍的老年人,由迁入地县级民政部门及时与县民政局对接,做好发放情况的信息比对,避免漏发或重发。户籍迁出双柏县行政区域的,从户籍迁出次月起停止发放补贴;户籍迁入双柏县行政区域的,从户籍迁入次月起开始发放补贴。
3.去世。发现老年人去世的,村(社区)工作人员将佐证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在系统上选择“停止发放”并上传佐证材料,并在其死亡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完成停发手续。
现场咨询地址:双柏县妥甸镇东兴路附17号双柏县民政局三楼养老服务和社会工作股
咨询电话:0878-771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