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管控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双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新启用辖区2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6年7月28日00:00起。
二、设备点位及抓拍内容
序号 | 设备类型 | 所在地点 |
1 | 卡口抓拍(卡口设备) | 东泸线2959公里370米(妥甸往爱尼山出城方向) |
2 | 卡口抓拍(卡口设备) | 东泸线2959公里370米(爱尼山往妥甸入城方向) |
三、上述设备抓拍违法行为
1.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1119A)
2.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1120A)
3.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1362A)
四、法律提示
本通告发布后,公示期7天,自2026年7月20日至7月27日止,期满设备启用后,将对上述违法行为24小时自动抓拍取证,相关数据录入道路交通违法管理系统,依法予以处罚。违法行为信息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处理。
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双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