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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太煤矿省级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第三批次发放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6年06月1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阳太煤矿省级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

第三批次发放情况的公示

为公平、公正、公开兑现双柏县鄂嘉阳太煤矿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依据中共双柏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2020年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兑现方案》的通知〉(〔2020〕-402),现就剩余的双柏县鄂嘉阳太煤矿2020年省级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413429.4万元用于补缴社保欠费及发放第三批次欠薪员工工资情况作如下公示:

一、补缴阳太煤矿社保欠费191357.54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缴纳187473.38元;失业保险缴纳3884.16元。缴纳人员信息及补缴金额详见《双柏县鄂嘉阳太煤矿系统推送欠费明细(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附件1)。

二、补缴社保欠费后结余资金222071.86元用于发放第三批次欠薪员工工资,本次发放的第三批次员工工资按已审核确认发放的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信息为基础,涉及218人(次)按比例进行支付。发放人员信息及发放金额详见《双柏县鄂嘉阳太煤矿2020年省级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剩余资金第三批次员工工资发放名单》(附件2)。

三、公示期为15天,时间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7月1日结束。

四、对缴纳阳太煤矿社保欠费或发放有异议的员工,请在公示期内将有效佐证资料提交双柏县鄂嘉阳太煤矿法人赵瑞杰及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核查,逾期不再受理。

五、阳太煤矿不再受理拖欠工资纠纷事宜,发放员工个人的名字、身份证号码、账号等信息必须统一,对已提交的个人信息有变动的,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双柏县鄂嘉阳太煤矿法人赵瑞杰及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便于及时更新,避免影响工资正常发放;对已死亡员工,可由直系亲属或具有继承资格人员代为领取,但需要提供本人死亡情况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六、公示过程中,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工资及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民事、行政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并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双柏县鄂嘉阳太煤矿系统推送欠费明细(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2.双柏县鄂嘉阳太煤矿2020年省级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剩余资金第三批次员工工资发放名单

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 0878-7712895

双柏县鄂嘉阳太煤矿:赵瑞杰 13708415428

杜清华 13529419661

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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