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6年水利工程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云水人〔2026〕5号)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楚雄州水利水电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楚雄州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测量等专业科研、规划、勘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符合水利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水利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水利工程技术工作、具有相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其中:各县(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符合申报评价标准条件的人员初级职称,由其所在县(市)负责组织评审。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条件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5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变更职称系列申报条件
因工作变动及专业技术岗位调整,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职称系列(专业)与原取得的职称系列(专业)不一致的,从事现工程技术岗位满1年以上并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具备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可申报转评职称系列(专业)。原取得的职称以后的相关相近业绩成果,可作为转评职称的业绩参考。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高级职称(含正高级职称)
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6年水利工程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云水人〔2026〕5号)有关要求开展。
(二)申报中级、初级职称
2026年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采用线下方式进行申报评审。
1. 中级职称申报由各县(市)水务局统一收集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州水务局。
2. 初级职称申报实行属地管理。州级部门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由各相关单位统一收集材料后,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州水务局;各县市所属单位人员,由所在县(市)评委会组建部门统一负责开展评审工作。
四、申报程序
在符合申报条件的范围内,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民主、择优开展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工作。
(一)州、县(市)、乡(镇)单位人员: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州水务局收集汇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单位审核推荐提交中评委。
(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州水务局收集汇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单位审核推荐提交中评委。
申报人员一般应在本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劳务派遣人员可以通过用工单位申报,需用工单位出具在职证明及业绩证明,派遣公司出具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申报材料需在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同步公示。
五、申报中级、初级职称人员准备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2份。要求:认真阅读《评审表》填表说明,规范填报。已填好的《评审表》原则上不反复涂改。
(二)《推荐评审水利工程职称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一式1份。要求:放入评审材料资料中装订成册。
(三)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要求:复印清晰,平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A4纸单面。放入评审材料中装订成册。
(四)中国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需提供申报人员国民教育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两个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装订。
(五)事业单位人员提供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取得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复印件各1份,要求:复印清晰,平正,任职资格证书、聘书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
(六)业绩、研究成果。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5号)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其中涉及公开发行在期刊上的研究成果的,必须复印期刊封面、目录、正文。要求:材料真实。装订顺序与《评审简表》填写顺序一致。
(七)评审材料。要求:将评审材料按《楚雄州水利水电工程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要求规范牢固装订成一册,《一览表》牢固粘贴于资料袋或者文件盒正面。
(八)公示材料。要求:将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情况进行公示,并附公示情况说明和公示情况照片,装订成册。
六、具体承办单位报送材料
(一)《XX州(市)、单位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以下简称《名册》)纸质文件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
要求:统一用Excel制作,请勿合并单元格或者拆分单元格,格式严格按照模板格式进行填写,由各申报单位统一负责填报后报州水务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进行汇总,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的纸质文件1份。同时报送《名册》电子版。
(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以下简称《评审表》)中职、初职一式2份。
要求:填写规范,楷书签名,审核严格,意见明确,印章清晰。中职、初职按《一览表》要求顺序放入评审资料袋或文件盒中,不装订。
(三)纸质《评审简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中职、初职各1份。
要求:中职、初职按照《一览表》顺序装订成册。
(四)正常评审信息采集表或考核认定采集表。要求: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填写《正常评审信息采集表》或《考核认定采集表》1份,纸质版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单独报送,不装订。
(五)评审材料。要求:审核清查评审材料,避免错漏。原则上一名申报人员一盒申报材料(含业绩材料)。
七、申报审核时间
(一)高级职称申报时间。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5日18:00。用人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6月19日18:00。组织推荐截止时间为7月3日18:00。评委会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24日18:00。
(二)中级、初级职称申报时间。中级、初级职称申报受理时间截至7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人员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
八、其他申报材料要求
企业(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在申报职称过程中,除对应按照以上要求准备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法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要求:复印件需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有单位具体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并加盖单位印章,放入评审材料中装订成册。原件由各单位在资格审核时一并携带审核。
(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要求:复印件需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有单位具体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并加盖单位印章,放入评审材料中装订成册。提供的劳动合同应已经州人社局备案。原件由各单位在资格审核时一并携带审核。
(三)《承诺书》1份。要求:1份放入评审材料装订成册。需负责人或经办人签字的地方需手工签字并由单位盖章确认。
九、注意事项
申报工作所需各类表格,可加入QQ群(群号:720798445)进行下载。每个单位1名具体承办职称申报的工作人员进群即可。联系人及电话(传真):钟琰,0878-3116955。平台技术人员电话:0871-65836836、65353824、65862043。
附件:1. 2026年度正高、副高水利工程职称申报相关表格
2. 2026年度中职、初职水利水电工程职称申报相关表格
楚雄州水务局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