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社会监督作用,更好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切实维护基金安全,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4〕24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制度(试行)〉的通知》(云医保发〔2022〕83号)文件精神,楚雄州医疗保障局拟面向全州招募第二届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热心医疗保障事业,坚守为民情怀,有较强的责任心;
(三)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诚实守信、公道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未发生违纪违法等问题,没有出现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等方面问题;
(五)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具备专业技能,善于联系群众,能够履行监督员职责;
(六)保守秘密、遵守纪律,未经允许不得公开或泄露参与监督活动获悉的工作内容和信息。
二、监督对象和内容
宣传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医疗保障知识;
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情况进行监督,发现并及时反馈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对医疗保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完善医保政策、优化医保管理、强化基金监管等建议;根据医疗保障部门安排部署,积极参加宣传、培训、研讨、监督检查等活动;关注民声舆情,反映社会各方对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参与网络和媒体互动,弘扬正能量。
三、招募程序
1.单位推荐或个人报名自荐。
2.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审定聘任名单。
3.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将通过审核的拟选聘人员名单在本局网站公示。
4.向被聘任人员颁发《楚雄州医疗保障局社会监督员证》。
5.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名单调整,决定续聘、解聘或增聘。
6.社会监督员在聘任期内提出解聘的,本人向楚雄州医疗保障局提出申请,交回证件后自动解聘。
四、聘期
每届聘期三年,三年后视工作情况自愿续聘,聘任期满后不再续聘的,视为自动解聘。社会监督员实行义务聘任制,以社会监督员身份参加相关活动无任何形式的劳务报酬,社会监督员提供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的,按照《云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云医保〔2023〕55 号)相关规定办理。
五、招募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30日;
报名方式:有报名意向人士请登录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公众号信息平台下载附件,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根据本公告规定采取单位推荐或者个人自荐方式提出书面申请。报名材料经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州医保局的邮箱:cxzylbzj_jjjgk@163.com,联系电话、传真:0878—3369183。
如果您热心公益,关注民生,关心医保,欢迎您积极报名,与我们一起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附件:1.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公开招募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2.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公开招募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推荐表
特此公告。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