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法脿中心卫生院于2025年12月16日向本机关提出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的申请(申请增加“全科医疗科(门诊)、儿科(门诊)、临床化学检验专业、X线诊断专业”),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符合“全科医疗科(门诊)、儿科(门诊)、临床化学检验专业、X线诊断专业”基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于2025年12月17日,作出了“准予变更”的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编号:双行审决[2025]565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 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