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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772884674-/2025-0627008 公开目录:政策问答 发布机构: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7日 文  号:
标 题:
哪些情形应停止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成文日期:

哪些情形应停止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1.残疾人不再享受低保的,停止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残疾人死亡的;

3.残疾人服刑的;

4.残疾人户籍迁出本省的;

5.残疾人证过期、注销、未达相应残疾等级的;

6.其他不符合发放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