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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772884674-/2025-0124003 公开目录:政策问答 发布机构: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4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残疾评定标准与其他伤残标准可以互通吗?
成文日期:

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残疾评定标准与其他伤残标准可以互通吗?

国家有关部门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颁布了一些伤残鉴定标准,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这些标准规定致残等级评定由重至轻分为1-10级。残疾人证核发时残疾评定依据《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将残疾等级由重至轻分为1-4级,不能与其他伤残标准简单对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