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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5-0305001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5日 文  号:楚政办通〔2025〕13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04日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楚雄州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牢牢把握政府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三个定位”和“3815”战略发展目标,紧扣“努力走在滇中地区发展前列”的目标,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政府立法工作,持续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深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楚雄实践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全面提高立法质量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中央精神、体现时代特点、突出楚雄特色、反映人民意愿。严守立法权限和法定程序,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确保每一项立法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听取意见,扩大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覆盖面和代表性,推进立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加强有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难以解决的重大意见分歧应当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三、优质高效完成任务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聚焦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主动担当作为,高效有序推进各项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切实维护立法工作计划的严肃性,起草责任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倒排工期、细化措施、明确责任,

尽快完成法规草案起草和审查工作,按照程序报请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或者审议。州司法局要及时跟踪了解立法计划执行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各项立法工作任务。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

 

一、拟年度内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1件)

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人遗址保护条例(草案)

起草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元谋县人民政府

二、拟年度内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单行条例(1件)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献血条例(草案)

起草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