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州委各部委办局,州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楚雄高新区和各产业园区,州级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楚雄州推进群团“联盟”改革工作任务清单》已经十届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2024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推进群团“联盟”改革工作任务清单
为贯彻落实全省县级群团“联盟”建设改革推进会精神,推广丘北县试点探索的经验做法,在保持群团组织机构不变、遵守章程运行的前提下,整合资源力量,创新建立一体化协作工作机制,促进群团工作从“条块分割、单打独斗”向“联动发展、联合发力”转变,结合楚雄州实际,制定如下工作任务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委对全州群团“联盟”改革进行全面领导、总体协调、督促落实,各县市党委履行推动本县市群团“联盟”改革主体责任。改革任务涉及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研究改革具体措施,做到精心组织,有力有序推进。州委改革办牵头,协同州委组织部、州委社会工作部、州委编办加强督促指导,推进改革任务落地见效,适时组织开展评估问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坚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实施、精细化落实,建立群团“联盟”改革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州文联、州社科联、州侨联、州残联、州红十字会、州工商联要在借鉴文山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推进州级群团“联盟”改革。各县市要积极有序推进群团“联盟”改革工作,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既保证群团“联盟”改革顺利推进,也不搞“一刀切”。
三、严格纪律要求。群团“联盟”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克服本位主义,支持改革、推进改革。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群团“联盟”改革,主动帮助解决困难问题,不得为改革设置障碍。改革推进过程中组建的工作小组、群团“联盟”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以及工作专班,在改革任务完成、群团“联盟”正常运转后自动撤销。严禁借改革之机擅自改变群团管理体制、增设机构、单独核定议事协调机构领导职数,长期实体化设置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和工作专班;严禁“条条干预”;严禁推诿扯皮,改革举措长期不落实,明联实分,简单“拼盘子”和整合“糊涂账”。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工作始终,宣传好、解释好推行群团“联盟”改革的目标和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支持和参与改革,凝聚改革共识,团结干事力量,加强典型宣传、交流报道工作,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附件:楚雄州推进群团“联盟”改革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楚雄州推进群团“联盟”改革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主要任务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一)强化党建引领。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坚持“一盘棋”谋划,以改革增动力,构建“大群团”工作格局。 |
推动州级、县级组建群团“联盟”,创新“联盟”组织形式,联动开展群团工作。 |
州委改革办 |
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州文联、州社科联、州侨联、州残联、州红十字会、州工商联,各县市党委政府 |
2025年6月30日前 |
2 |
整合群团“联盟”服务事项、资产资源等建设党群服务中心,用好县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便民)服务中心等阵地,统筹职工、青年、妇女、儿童、科技工作者、红十字志愿者、侨胞之家及妇女儿童“一站式”关爱服务中心等基本功能,推进党群服务窗口建设。 |
州委组织部 |
州级群团组织, 各县市党委政府 |
2025年6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
3 |
发挥各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作用,打造群团服务阵地,开辟群团服务窗口,有条件的将服务阵地和群团服务窗口延伸到村(社区)。 |
州委编办 |
州级群团组织, 各县市党委政府 |
2025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
4 |
在村(社区)、小区(网格)、产业园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等领域和群体中,推动党群深度融合发展,2025年内构建“力量强、运行顺、活力好、工作优”的群团组织体系,打造党建带群建改革创新“楚雄名片”。 |
州委组织部 州委社会工作部 |
州级群团组织, 各县市党委政府 |
2025年12月31日前 |
序号 |
主要任务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5 |
(二)推行“七项整合”。在各级群团“联盟”成员单位之间推行“七项整合”,优化资源配置。 |
一是实行人员共用。围绕不同单位共性职责错位设岗,对文件收发、财务会计等共性工作探索1人兼办。 |
州委组织部 |
州级群团组织, 各县市党委政府 |
2025年6月 30日前 |
6 |
二是实行工作共推。推行“大家事情共同做,成员事情互相帮”,共性工作制定计划共同组织开展,成员单位阶段性重点任务,根据需要统筹成员单位人员力量共同开展。 |
州级群团组织 |
各县市党委政府 |
2025年6月 30日前 |
7 |
三是实行经费均摊。共同开展工作产生经费,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成员单位协商分担。 |
州财政局 |
州级群团组织, 各县市党委政府 |
2025年6月 30日前 |
8 |
四是实行场所集中。群团“联盟”成员单位办公场所相对集中在一幢楼、一个区域,办公室、会议室、各类功能室、活动阵地等实行共建共享。 |
州机关事务局 |
州级群团组织, 各县市党委政府 |
2025年12月31日前 |
9 |
五是实行资源调剂。群团“联盟”成员单位各类资源可实行调剂使用,州、县市后端集中不了的资源,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群众前沿要实现聚合,打造共同阵地。 |
州级群团组织 |
各县市党委政府 |
2025年12月31日前 |
10 |
六是实行挂联聚合。推动群团“联盟”成员单位基层党建、乡村振兴、创文创卫、志愿服务等工作挂联点、网格点向相邻区域集中,加大统筹力度,推行“组团式”下基层联系服务群众。 |
州委组织部 州委社会工作部 州农业农村局 |
州级群团组织, 各县市 党委政府 |
2025年6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
11 |
七是实行监督同派。调整监督单位,加强监督力量,实现群团“联盟”由同一个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统筹协调、“室组”联动监督。 |
州纪委监委 |
州级群团组织, 各县市党委政府 |
2025年12月31日前 |
序号 |
主要任务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2 |
(三)建立“四项机制”。强化机制建设,推动群团“联盟”深度融合,提升工作效能。 |
一是建立议事协商机制。各级群团“联盟”可以按照联席会议机制的方式建立议事规则,设立1个联合办公室,建立群团“联盟”日常工作制度和人员、会计、经费、资产等配套管理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涉及共性事项和重大问题进行协商。 |
州委改革办 |
州级群团组织,各县市党委政府 |
2025年6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
13 |
二是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坚持原有隶属关系、原有组织机构、依法依章运行“三个不能变”原则,梳理共建共享、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明晰责任、内容、标准和工作流程,实现党员活动(主题党日、讲党课、党员学习培训等)、办公场所(会议室、档案室、储藏室、办公桌椅、打印设备等)、活动阵地(青年之家、职工之家、妇女之家、留守儿童之家、残疾人之家、科普基地等)“三个共建共享”。 |
州委改革办 |
州级群团组织,各县市 党委政府 |
2025年6月 30日前 |
14 |
三是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各群团“联盟”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或轮值制度,由群团“联盟”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轮流担任“联盟”办公室主任、“联盟”召集人,每季度或半年进行1次轮值,制定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制定年度共同开展事项工作计划及任务分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抓好组织实施和资料收集归档,集中力量共同联系服务群众。 |
州委改革办 |
州级群团组织,各县市 党委政府 |
2025年6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
15 |
四是建立联考联评机制。落实基层减负增效要求,探索“共性+个性”目标考核,共性目标考核台账由群团“联盟”办公室同做一份材料、共建一套台账,实行“一本台账考所有”整体联评联考;个性目标考核台账由各群团“联盟”组织聚焦主责主业单独建账,重点考核其在各自领域履职成效。承担牵头职责单位要给予加分,参加共性工作不积极单位要实行扣分。 |
州级各考评单位 |
州级群团组织,各县市 党委政府 |
2025年6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
序号 |
主要任务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6 |
(四)汇聚发展动能。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强化统筹协调、一体推进。 |
每年由群团“联盟”牵头单位在捐资助学、志愿服务、法律维权、服务就业创业、助力乡村振兴、绿美建设、服务“一老一小”等方面策划3至4个服务群众品牌项目。 |
州级群团组织 |
各县市党委政府 |
2025年6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
17 |
规模大、人力投入多的品牌活动,各群团“联盟”共同参与,联办联创,点多面广、资金需求量大的服务品牌,充分整合各群团“联盟”资源优势,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以联盟“公转”带动群团“自转”。 |
州级群团组织 |
各县市党委政府 |
2025年6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